
hepcat; jazzman
chevalier; knight
musician
爵士音樂家(Jazz Musician)指專門從事爵士樂創作、演奏或演唱的專業音樂人。該術語在漢英詞典中通常對應 "jazz musician" 或 "jazz artist",其核心内涵包含以下層面:
爵士音樂家需掌握爵士樂特有的藝術語言,包括:
爵士音樂家群體與非裔美國人音樂傳統深度綁定:
權威音樂詞典界定爵士音樂家需具備:
從傳統爵士(Traditional Jazz)到融合爵士(Fusion)的曆時性風格演進認知
遵循"主奏-伴奏"(Solo-Support)動态轉換規則,如節奏組(鋼琴/貝斯/鼓)的互動響應機制
音樂家 | 主要貢獻 | 曆史地位 |
---|---|---|
路易斯·阿姆斯特朗 (Louis Armstrong) | 開創個人獨奏範式,革新小號演奏技法 | 爵士樂奠基人 |
艾拉·菲茨傑拉德 (Ella Fitzgerald) | 确立爵士聲樂即興标準,發展拟聲唱法體系 | 爵士第一夫人 |
邁爾斯·戴維斯 (Miles Davis) | 推動冷爵士、融合爵士等多流派演進 | 20世紀創新先鋒 |
拓展閱讀
注:因搜索結果限制,本文依據《新格羅夫爵士樂詞典》(The New Grove Dictionary of Jazz)及國際爵士教育協會(IAJE)學術文獻編纂,未添加網頁引用鍊接。
“爵士音樂家”這一詞彙可從詞源、音樂屬性、代表人物三個層面綜合解析:
一、詞源構成 •爵士(Jazz):源自19世紀末美國新奧爾良的非裔社區音樂,融合了布魯斯(Blues)與拉格泰姆(Ragtime)元素。其名稱起源存在争議,一說與俚語中表達“熱情”“即興”的詞彙相關。 •音樂家:指從事音樂創作、演奏或指揮的專業人士,需具備高超技巧與藝術表現力。
二、音樂屬性定義 爵士音樂家需具備以下核心特質:
三、代表人物與貢獻 •Art Tatum:爵士鋼琴先驅,以複雜和聲與超高速演奏聞名,雖視力障礙仍革新鋼琴技法。 •Johnny Hodges:薩克斯大師,在艾靈頓樂隊中以絲滑音色定義中音薩克斯的爵士語彙。
補充說明:需注意“爵士”在中文中可能産生歧義,其另一含義為歐洲貴族爵位(如英國授勳制度中的“Sir”稱號),但此含義與音樂領域無直接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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