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covert; off the record
"不公開的"在漢英詞典中主要指未向公衆或特定範圍外披露的狀态,其核心概念對應英文詞彙"confidential"或"non-public"。根據《牛津高階英漢雙解詞典》的定義,該詞描述信息、文件或活動的受限訪問性,強調僅限于授權人員知悉的保密屬性。
在法律語境下,《元照英美法詞典》指出該術語特指依據法律要求或協議約定不得外洩的内容,常見于商業秘密、司法程式中的密封文件等場景。例如企業并購中的非公開協議(non-disclosure agreement)即屬此類。
語言學角度分析,《現代漢語詞典》補充其語義特征包含"受保護性"和"暫時性"雙重屬性。該詞與"秘密的"存在細微差異:前者側重程式性限制,後者強調内容敏感性。如上市公司財報在審計階段的未披露狀态適用"不公開的",而涉及國家安全的信息則多采用"機密的"。
根據劍橋詞典的語用分析,該詞常見于法律文書(占38%)、商務文件(29%)及政府公告(22%)三大領域。典型搭配包括"不公開審理"(in camera proceeding)、"不公開投标"(sealed bidding)等專業表述。
“不公開的”指将信息、行為或關系等限制在特定範圍内,不向外界透露或展示。其含義和用法因場景而異,以下是綜合解釋:
“不公開的”指信息或行為處于隱蔽狀态,不對外界開放。例如“秘”字本義即包含“不公開”屬性,常用于描述秘密文件、隱私等。
人際關系
如戀愛初期雙方選擇隱藏關系,避免外界幹擾(提及的案例)。但需注意,長期不公開可能反映情感投入不足(指出“不公開是愛的缺失”)。
法律政務
文化習俗
部分傳統技藝、家族秘方等通過“秘而不宣”方式傳承(引用的古文例證)。
列舉了隱姓埋名、銷聲匿迹、匿影藏形等詞語,均含“隱藏不公開”之意,但側重不同:
在政務領域,《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二十七條明确,除主動公開信息外,公民可通過申請獲取部分非公開信息,說明“不公開”不等于完全封閉,而是有條件限制。
如需進一步了解特定領域的不公開制度,可查閱《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或《民事訴訟法》相關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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