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 group incentive system
collectivity
【經】 group; mass
【經】 premium plan
定義
集體獎勵制是一種基于團隊或組織整體績效的激勵制度,獎勵對象為集體而非個人。其核心是通過共享目标與成果,激發成員協作動力,提升整體效率。英文對應術語為"Collective Incentive System" 或"Group-Based Incentive Plan"(來源:Gary Dessler, Human Resource Management)。
集體性目标
獎勵與團隊/部門/公司層面的績效指标挂鈎(如利潤增長、成本節約、項目完成率),而非個人業績。例如,利潤分享制(Profit Sharing) 将企業超額利潤按比例分配給全員(來源:Society for Human Resource Management)。
協作導向
通過共同利益驅動成員互助,減少内部競争。研究顯示,該制度可提升團隊凝聚力,但需配套公平的績效評估機制(來源:Harvard Business Review, "The Power of Collective Goals")。
收益分享(Gain Sharing)
基于成本節約或效率提升(如減少浪費、提高産能),将部分收益分配給團隊。適用于制造業(來源:WorldatWork, "Compensation Programs and Practices")。
員工持股計劃(ESOP)
員工集體持有公司股份,共享長期增值收益,增強歸屬感(來源:National Center for Employee Ownership)。
團隊績效獎金
按項目/部門達成關鍵目标(如客戶滿意度、研發突破)發放一次性獎金。
優勢:
局限:
適合目标高度互依、需緊密協作的領域,如:
權威參考:
集體獎勵制是一種針對團隊或集體而非個人的激勵制度,其核心是通過物質或精神獎勵來表彰集體的協作成果和整體貢獻。以下是綜合多個來源的詳細解釋:
定義與形式
根據詞典定義,集體獎勵制的英文對應為"group incentive system"。它通常包含物質獎勵(如獎金)和精神獎勵(如榮譽稱號),且更注重團隊整體表現而非個人成績。
適用對象
主要適用于兩類集體:
評定标準
評定依據包括:
經濟學理論依據
該制度被視為按勞分配原則的補充形式,獎金發放與團隊超額勞動量直接相關,體現"多超多獎,少超少獎"的分配邏輯。
實施意義
既能強化團隊協作意識,又可規避個人競争導緻的内部矛盾,常見于公務員系統表彰、企業項目團隊獎勵等場景。
需要說明的是,不同領域的集體獎勵制可能有具體實施細則差異,例如公務員系統更強調精神獎勵與企業側重物質激勵的對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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