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emergency requisiton
exigence; exigency; instancy; urgency
【醫】 emergency
【法】 commandeer; confiscate; confiscation
緊急徵用(Emergency Requisition)指政府或法定機構在突發公共事件、戰争、自然災害等緊急狀态下,依法強制調用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財産、物資或服務,以保障公共利益或公共安全。其核心特征包括合法性、緊迫性、臨時性和補償性。
法律依據與權限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第十二條,行政機關可依法實施緊急徵用,但需遵循比例原則,确保措施與危害程度相當。同時,《國防動員法》第五十五條明确戰時狀态下國家可啟動特殊徵用程式。
適用場景與對象
包括但不限于醫療物資調配(如疫情期徵用防護設備)、交通運輸工具徵用(如救災車輛)、場地占用(如臨時安置點搭建)。被徵用标的需符合“必要性”與“不可替代性”雙重标準。
執行流程與限制
程式需包含書面通知、登記備案、補償協商三個環節。根據《行政強制法》第十九條,緊急情況下可先執行後補手續,但須在24小時内向負責人報告并補辦批準文件。
補償機制
補償标準參照《國家賠償法》,以市場價或重置成本為基礎,特殊情況下可協商浮動比例。若因徵用導緻財産滅失,需在事件結束後15個工作日内啟動評估程式。
國際法關聯性
日内瓦公約第三附加議定書第53條規定,武裝沖突中徵用民用物資需符合“軍事必要”原則,且不得影響平民基本生存需求,體現國際人道主義法的約束力。
“緊急徵用”是法律術語,指在特定緊急狀态下,國家或政府依法臨時調用個人或集體財産的行為。以下從定義、法律依據、適用條件等方面詳細解釋:
“緊急徵用”指因搶險救災、疫情防控等突發公共事件,政府依據法定權限和程式,強制調用組織或個人的動産、不動産(如房屋、車輛、醫療物資等)的行為。其特點包括:
主要法律條款包括:
須同時滿足三個要件:
提示:簡體中文中"徵用"通常寫作"征用",二者含義相同。該權利旨在平衡公共利益與私有財産保護,使用時需嚴格遵守法律邊界。
八氯化甲橋茚八田數被扣押的財物冰晶石成績單幹餾骨幹性續連症黑麥屬黑桃喚審葫蘆縧蟲假寐降高樟腦酸緊要使命系統機器語言碼開發大學計算機系統硫杆菌屬鉚接油罐盤入負債偏振度熔融石英三股菌屬商标權的侵犯商業監督删去語句受精囊瞳孔軸外彙經紀人萬玩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