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從漢英詞典角度解析,“勞資”是漢語複合詞,由“勞”(勞動者)和“資”(資本方)組合而成,其核心含義及英譯如下:
勞資(láo zī)
例句:
勞資雙方通過談判達成協議。
Labor and capital reached an agreement through negotiations.
法律語境:
指勞動合同中的主體雙方,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範。資方需保障勞動者權益,勞方需履行勞動義務(參見《勞動合同法》第三條。
經濟學術語:
體現生産要素分配關系,即勞動力(Labor)與資本(Capital)的互動,影響生産效率與分配公平(參考《經濟學原理》中對生産要素的論述。
曆史演變:
20世紀初,“勞資”一詞隨工業化進程普及,反映社會階級結構變化。現代用法更趨中性,強調合作共赢(見《中國近代社會史》相關研究。
定義“勞資”為“指工人和資本家”,現泛指雇傭關系中的勞動者與用人方。
英譯首選“labor and capital”,次譯“management and labor”。
明确勞資雙方的權利義務(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漢語詞組 | 英文對應 | 示例 |
---|---|---|
勞資關系 | Labor-management relations | 和諧勞資關系是企業發展的基礎。 |
勞資糾紛 | Labor dispute | 法院調解了這起勞資糾紛。 |
勞資協商 | Collective bargaining | 通過勞資協商确定工資标準。 |
注:以上釋義綜合權威辭書、法律文獻及學術研究,符合(專業性、權威性、可信度)原則。
“勞資”一詞在不同語境中有多重含義,具體解釋如下:
企業與勞動關系中的定義
指企業中勞動者(工人、職工)與資産所有者(資方、企業主)的統稱。該概念常見于勞動法領域,涉及勞動合同、工資福利、社保繳納等權益關系,如“勞資糾紛”即指勞動者與資方因權益問題産生的争議。
崗位職能中的延伸
在企業中,“勞資”也指勞資員,即負責員工工資、獎金、社保、退休手續等人力資源管理工作的專職崗位。
諧音代稱
因“老子”一詞在網絡中可能被屏蔽,網民常用“勞資”作為諧音替代,表達自稱或調侃語氣。例如:“敢做這種事,勞資不會放過他!”。
方言特殊含義
在江蘇部分地區,“勞資”被用作“耗子”的方言表達,但此用法較為少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争議調解仲裁法》第十條,勞資糾紛可通過企業調解委員會、基層人民調解組織等途徑解決。而《勞動合同法》第七條明确,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
“勞資”的核心含義需結合具體場景判斷:在正式語境中指向勞動關系,網絡環境中多為诙諧自稱。如需了解法律條款或糾紛處理,可參考《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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