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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統治國英文解釋翻譯、委托統治國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法】 mandatary

分詞翻譯:

委托的英語翻譯:

consign; devolve; entrust; leave; submit; trust; commission; commitment
【經】 accredit; assignation; consignment; delegation; entrust; leave in trust
mandate; refer

統的英語翻譯:

all; gather into one; interconnected system; together; tube-shaped part

治國的英語翻譯:

manage state affairs

專業解析

"委托統治國"是國際法中具有特定曆史背景的概念,其英文對應術語為Mandatory Power或Trust Territory administering authority。這一制度起源于1920年國際聯盟(League of Nations)建立的"委任統治制度"(Mandate System),旨在對第一次世界大戰後從戰敗國剝離的殖民地及領土進行過渡性管理。根據《國際聯盟盟約》第22條,委托統治國需承擔以下核心職責:

  1. 法律依據

    委托統治國需以國際聯盟或聯合國為監督主體,依據《國際聯盟盟約》或《聯合國憲章》第十二章規定行使管理權。例如,英國曾作為委托統治國管理巴勒斯坦地區(1920-1948年),法國則管理叙利亞和黎巴嫩。

  2. 核心目标

    制度設立初衷是為推動被統治地區實現政治自主與經濟獨立,最終過渡到自治或獨立狀态。例如,西南非洲(今納米比亞)由南非聯邦托管,直至1990年獨立。

  3. 現代演變

    1945年聯合國成立後,委托統治制度被"國際托管制度"(International Trusteeship System)取代,由聯合國安理會及托管理事會監督。最後一個托管領土帕勞于1994年獨立,标志着該制度終結。

該術語現多用于曆史及國際法研究領域,其法律框架可參考聯合國官方文件及《奧本海國際法》等權威文獻。

網絡擴展解釋

“委托統治國”是國際法中的特定概念,主要指在第一次世界大戰後,根據《國際聯盟盟約》建立的委任統治制度下,接受委托管理特定領土的國家。以下從不同維度詳細解釋:

1.定義與核心含義

委托統治國(即“受任國”)指代被國際聯盟(國聯)授權,對原屬德國、土耳其等戰敗國的殖民地進行管理的國家。這些國家需按照國聯制定的《委任統治協定》行使治理權,但不擁有領土主權。

2.曆史背景與法律依據

3.職責與限制

4.與相似概念的區别

5.後續演變

二戰後,聯合國以“托管制度”取代了委任統治制度,但核心目标仍延續了推動非自治領土獨立的原則。

“委托統治國”是特定曆史時期國際治理模式的産物,體現了對殖民地問題的過渡性解決方案。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案例(如日本托管太平洋島嶼),可查閱國際法相關文獻或曆史檔案。

分類

ABCDEFGHIJKLMNOPQRSTUVWXY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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