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dead use; springing use
by-and-by; future; in the future; tomorrow
【化】 future
authority; power; right; tentatively
【化】 weight
未來使用權(Future Use Right)作為法律與金融交叉領域的專業術語,其核心含義及權威解釋如下:
根據《元照英美法詞典》的界定,未來使用權(Future Interest)指當前尚未生效、但将在未來特定條件滿足時生效的財産使用權。其法律特征包括:
Black's Law Dictionary補充定義其在金融領域的延伸含義:
"A contractual right to utilize an asset at a predetermined future date, commonly structured as an option contract in derivatives markets"
(通過期權合約約定在未來特定日期以固定價格使用标的資産的權利)
期房購買者獲得的交付後房屋使用權(如購房合同約定的2026年交房入住權)
專利授權協議中約定技術投産三年後啟用的排他使用權
礦業公司取得的五年後生效的特定礦區開采許可證
該術語的漢英對應需注意語境差異:法律文本通常譯為"future interest",而商業合同多采用"future use right"表述以強調使用屬性。
“未來使用權”是一個法律術語,主要指在約定或法定的未來時間或條件下才能行使的財産使用權。以下是具體解釋:
1. 基本定義
未來使用權屬于使用權的一種特殊類型,其核心在于“未來”這一時間屬性。它允許權利人在特定時間到來或條件滿足後,合法使用某項財産,而無需改變所有權歸屬。例如,合同可能約定某塊土地在3年後交付使用,此時使用權的生效時間即為未來。
2. 法律依據
使用權的一般定義來源于《土地管理法》等法規,即不改變所有權的前提下依法使用財産的權利。未來使用權則在此基礎上增加了時間或條件限制,需通過合同或法律授權明确約定(如預售房産、長期租賃協議等)。
3. 常見場景
4. 與普通使用權的區别
普通使用權通常即時生效(如租賃合同籤訂後即可使用房屋),而未來使用權需等待特定觸發條件(如時間、審批完成等)。
未來使用權是一種附期限或附條件的權利安排,需結合書面協議或法律規定明确行使條件。具體案例需參考《民法典》合同編及《土地管理法》相關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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