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artificial capacity
artificial; man-made
【法】 capacity; competence; competency
人為權能的漢英詞典釋義與概念解析
人為權能(rén wéi quán néng)在漢英詞典中通常譯為"human agency" 或"artificial authority",指人類通過制度、規則或技術手段主動創設的權力與能力。其核心包含兩層含義:
例如,法律賦予政府監管環境的"人為權能"(artificial authority),使其可制定強制性政策 。
在法學和哲學領域,該詞進一步深化為:
指通過法律、契約或社會組織賦予主體的權力,如國際法中聯合國安理會的制裁權(sanctioning authority)。
哲學層面強調人類通過理性行為改變環境的能力,例如康德理論中"人為自然立法"的實踐理性 。
政府通過立法獲得"環境監管權能",如中國的《環境保護法》授權生态環境部處罰污染行為 。
人工智能的決策權被視為"衍生性人為權能",需通過法律框架約束其邊界(如歐盟《人工智能法案》)。
(注:因平台限制未添加外鍊,來源名稱可供進一步檢索。)
“人為權能”并非标準的法律術語,但結合“權能”的法學定義和“人為”的常見含義,可以理解為由法律或社會制度賦予個人的權利行使能力及具體手段。以下從不同角度解析:
權利的具體内容
權能指權利的具體作用方式或實現手段,例如所有權包含占有、使用、收益、處分四項權能。它體現了權利人通過法律允許的方式實現利益的能力。
與權利能力的區别
權能更強調權利的動态行使,而權利能力(如所述)是靜态的資格,指成為法律關系主體的能力。例如,成年人有籤訂合同的權利能力,但具體籤訂行為需通過權能實現。
制度賦予性
權能通常由法律明文規定,如物權法明确所有權的權能範圍,體現人類通過制度設計分配權利。
主動行使特征
與天賦人權不同,權能的實現需依賴人的主動行為,如行使選舉權需參與投票,行使債權需通過訴訟等。
如需進一步探讨具體法律場景中的權能表現,可提供更多背景信息。
變體記錄類型沉默權電鍍錫铈合金二元消解式反對地泛函數分部心型粉末相機工程可靠性供水船慣性導航毫亨賀檢疫港機能性卒中可再定位的二進制空變元裂榄樹膠領土性質或狀态曼納司曼穿乳制管法镎汞齊撓性接頭清算帳戶設備保留字十全十美的使轉換的人豎同音的統一信貸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