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remedial statute
remedy; repair
【法】 remedy; repair
code; statute
【醫】 code; legislation; nomo-
【經】 statue
補救性法規(Remedial Legislation)指為糾正既有法律漏洞、修複社會不公或補償已發生損害而制定的特殊法律規範。該術語在漢英法律語境中存在以下核心特征:
糾偏性質
補救性法規以解決現有法律體系中的系統性缺陷為目标,例如中國2020年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新增"網絡保護"專章,針對數字經濟時代未成年人權益受損問題建立救濟機制。美國《民權法案》第七章(Title VII)的1964年版本即為補救職場歧視現象的典型立法。
溯及效力特殊性
此類法規可能突破"法不溯及既往"原則,如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法典》時效的司法解釋中,特别規定某些補救性條款可溯及至法律生效前的民事關系。英國《人權法案》(1998)第3條亦賦予法院修正既往立法缺陷的權力。
補償機制構建
典型例證包括歐盟《通用數據保護條例》(GDPR)第82條,确立數據主體因企業違規行為遭受損害時的法定求償權。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55條懲罰性賠償制度,同樣屬于補救性條款的典型應用場景。
動态調整特征
此類法規往往設置定期評估機制,如澳大利亞《家庭法修正案》要求每三年審查兒童撫養條款的實施效果。我國《環境保護法》第47條規定的環境應急措施,亦包含根據污染損害程度動态調整救濟方案的要求。
“補救性法規”是由“補救”和“法規”組成的複合詞,其含義需分别理解并結合:
詞義解析
組合含義 “補救性法規”特指為糾正現有法律漏洞、彌補制度缺陷或解決已發生問題而制定的法律條文。例如:
應用場景 這類法規常見于法律修訂、政策調整等領域,其核心功能是事後糾偏。如企業違反數據安全法後,政府可能出台補救性法規要求企業建立數據回溯機制()。
英文翻譯 根據《漢英詞典》可譯為remedial statute(),但需注意該譯法在英美法系中常指針對程式性問題的法律修正。
擴展說明:補救性法規與預防性立法的區别在于,前者側重“事後處理”,後者強調“事前防範”。例如《民法典》中的不當得利返還條款屬于補救性規定,而食品生産許可制度屬于預防性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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