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usurious
adopt; aim at; assume; choose; fetch; get; take
【計】 fetch
【醫】 recipe; superscription
【經】 usurious interest; usury
"取高利"是漢語中一個具有特定法律與經濟含義的複合詞,由動詞"取"(獲取)和名詞"高利"(高額利息)構成。在《現代漢語規範詞典》中,該詞指通過借貸行為獲取超出法定限額的利息收入。其英文對應譯法為"obtain usurious interest",這一翻譯參考了牛津大學出版社《漢英法律詞典》對高利貸行為的專業定義。
從法律角度分析,《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680條明确規定:"禁止高利放貸,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最高人民法院2020年修訂的《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規定》将司法保護上限設定為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的四倍,超過部分不受法律保護。這一司法解釋為"取高利"的違法性判定提供了明确标準。
在經濟學領域,世界銀行《全球金融發展報告》将類似行為歸類為"predatory lending"(掠奪性借貸),指出其可能引發債務陷阱和金融系統風險。中國銀保監會消費者權益保護局發布的《關于警惕不良貸款中介新型套路的風險提示》中,特别強調了對變相收取高息行為的監管措施。
“取高利”指通過某種方式獲取遠高于正常水平的利息或利潤,通常帶有負面含義,可能涉及法律或道德風險。以下是詳細解釋:
基本含義
法律與道德風險
使用場景與示例
注意:若涉及借貸或投資,建議遵循法定利率标準,避免法律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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