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interpretation of contract
在漢英法律詞典語境中,“契約”對應的核心英文術語為“contract”,指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協議。以下從權威來源解析其詳細含義:
契約 (Contract)
指兩個或以上當事人之間設立、變更或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其本質是“合意 + 對價”(Agreement + Consideration),即各方自願達成一緻,并交換具有法律價值的事物(金錢、服務、承諾等)。
來源:《元照英美法詞典》(法律出版社)
要約與承諾 (Offer and Acceptance)
一方提出契約條件(要約),另一方無條件同意(承諾),如買賣合同中報價與接受報價。
來源:《牛津法律詞典》(Oxford Dictionary of Law)
對價 (Consideration)
各方需提供有價值的事物作為交換(如付款、交付貨物),無償贈與通常不構成契約。
來源:《布萊克法律詞典》(Black's Law Dictionary)
合法目的 (Lawful Object)
契約内容不得違反法律或公序良俗(如非法交易無效)。
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52條
契約 (Contract) vs. 協議 (Agreement)
所有契約均為協議,但無法律約束力的協議(如社交約定)不構成契約。
來源:美國法律研究所《合同法重述》(Restatement of Contracts)
契約 (Contract) vs. 契據 (Deed)
契據通常涉及不動産轉移,需書面形式與特殊籤署程式;契約形式更靈活(口頭或書面)。
來源:《英國財産法實務指南》(Practical Property Law)
中國《民法典》将“契約”與“合同”視為同義詞(第464條),但學術上“契約”更強調古典合意精神,“合同”側重現代商事應用。
來源: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民法典釋義》
“契約”是雙方或多方為明确權利與義務而達成的協議,具有法律約束力。以下是詳細解釋:
核心含義
契約指通過協商訂立的協議,規定各方在買賣、租賃、抵押等關系中的責任與權益。其形式包括書面文書、口頭約定等,但需符合法律規範。
法律屬性
合法成立的契約具有強制效力,若一方違約,另一方有權要求履行、解除協議或索賠。例如《魏書》記載的“契約既固”即強調約束力。
形式多樣性
契約可以是書面合同(如房屋買賣協議)、口頭約定(如民間借貸),甚至“無言”的默契(如長期合作信任)。
常見應用場景
涵蓋商業交易、勞動合同、租賃協議等領域,例如唐白居易《與執恭诏》中提到的政治契約。
起源與發展
契約概念可追溯至古羅馬法,強調“契約自由原則”,即個人通過協議創設權利與義務。
社會功能
作為社會協議形式,契約不僅規範經濟行為,還涉及人際關系(如婚姻承諾)及個人對自身的約束(如學習計劃)。
如需進一步了解法律條款或曆史案例,可參考《漢典》或羅馬法相關文獻。
罷保存指令薄切片保釋保證金比例稅制蒼天帶解纜費低濾波器地美炔酮多相同步發電機法定處罰跗骨内的夫妻别居的協議漢勒氏疣莢膜溝渠杆菌減幅計劃調節聚集組織拉塞格氏綜合征硫代丙醛S-氧化物肉豆蔻酸酐實物國民收入雙刀單擲雙穩态磁心特許權和資源表特許原油調整欄吐出尾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