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 body of deed
contract; deed; receipt
【經】 contract by deed; deed of covenant
【法】 text
在漢英法律詞典中,"契據主文"(Deed Body)指契據文件中記載核心權利義務條款的核心部分,區别于前言(recitals)和結尾條款(testimonium)。其詳細含義及權威解釋如下:
契據主文是契據的實質性内容,明确記載財産轉讓、權利創設或義務承擔的具體條款。例如在不動産轉讓契據(Deed of Conveyance)中,主文需清晰載明轉讓方、受讓方、标的物描述、對價及産權保證條款。該部分具有直接創設法律效力的特征,構成契據的法律基礎 。
完整記載締約方全稱與法律身份,如"甲方(轉讓方)"譯為"Party A (Transferor)"。
不動産需附官方地籍編號(如地號、房號),動産需列明唯一識别特征。例如:"位于上海市浦東新區張楊路100號的不動産"對應"real property located at 100 Zhangyang Road, Pudong New Area, Shanghai"。
包含價款支付、産權清潔保證(covenant of title)、履行期限等強制性内容,如"乙方承諾于2025年8月31日前支付對價人民币500萬元"譯為"Party B covenants to pay the consideration of RMB 5,000,000 before August 31, 2025" 。
契據主文區别于前言中的背景陳述("Whereas" clauses)及結尾的籤字認證部分。根據《英美契據起草規範》(Drafting Standards for Anglo-American Deeds),主文若缺失核心要素(如對價條款),可能導緻契據效力瑕疵 。
權威參考來源
- 《元照英美法詞典》(2023修訂版)第417頁"Deed"詞條
- 司法部《涉外法律文書翻譯指南》第三章"財産權屬文件"
- Black's Law Dictionary (11th ed.) "Operative Part"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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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據主文是契據文件中的核心條款部分,主要明确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及具體約定内容。以下為詳細解釋:
契據的定義與性質
契據是記錄雙方協議的法律文件,包含合同内容、簽名、日期等要素,具有法律效力。其核心作用在于證明交易或約定的合法性,常見于房産買賣、財産抵押等場景。
主文的含義與内容
“主文”指契據正文中明确雙方權利義務的核心條款,例如:
法律效力與形式要求
根據和,部分契據需采用特定形式(如書面契據),并經籤署或公證方可生效。主文内容需清晰無歧義,避免因條款模糊引發糾紛。
示例與使用場景
如房産交易中,契據主文會明确交易金額、産權歸屬、過戶時間等;商業合作中則可能涉及分成比例、合作期限等(綜合、3、6的案例)。
總結來看,契據主文是契據的核心部分,需以書面形式詳細載明關鍵條款,确保雙方權益受法律保護。具體内容需根據實際交易類型調整,并符合法定格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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