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沙工具箱
現在位置:月沙工具箱 > 學習工具 > 漢英詞典

普通銀行法英文解釋翻譯、普通銀行法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經】 general banking law

分詞翻譯:

普通的英語翻譯:

commonly; currently; ordinarily; commonness
【計】 normal

銀行法的英語翻譯:

【經】 bank legislation

專業解析

"普通銀行法"在漢英法律語境中通常指規範商業銀行基本經營行為、監管标準及風險管理的法律體系。其核心含義及英譯如下:


一、術語定義與法律定位

  1. 中文釋義

    "普通銀行法"并非中國現行法律的正式名稱,而是學界和實務中對基礎性銀行監管法律的通稱,主要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1995年施行,2015年修訂)。該法确立商業銀行的市場準入、業務範圍、公司治理、風險控制及監管框架,區别于政策性銀行、央行等專門立法。

  2. 英文對應術語

    國際通用表述為"General Banking Law" 或"Commercial Banking Act",例如美國《國民銀行法》(National Bank Act)和歐盟《信貸機構指令》(CRD IV)均屬此類範疇。其核心功能是規範存款吸收、信貸發放等商業銀行業務(參考:國際清算銀行術語庫 。


二、核心法律要素(中英對照)

中文概念 英文法律術語 法律作用
市場準入許可 Banking License 設定資本金、股東資格等準入條件(《商業銀行法》第11-16條)
審慎監管規則 Prudential Regulation 資本充足率(CAR≥8%)、撥備覆蓋率等風險管控指标(《商業銀行法》第39條)
存款人保護機制 Deposit Protection Scheme 通過存款保險制度保障儲戶權益(《存款保險條例》第3條)

三、國際比較與法律效力

中國《商業銀行法》借鑒了巴塞爾協議Ⅲ的監管邏輯(如資本分類管理),要求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滿足: $$ text{資本充足率} = frac{text{核心一級資本 + 其他一級資本 + 二級資本}}{text{風險加權資産}} geq 10.5% $$ 此标準高于國際最低要求(8%),體現審慎監管原則(來源:中國銀保監會監管指引 。


四、權威參考文獻

  1.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全國人大發布)

    全文鍊接

  2. Basel III Framework (Bank for International Settlements)

    BIS官網

  3. 《元照英美法詞典》 "Banking Law" 詞條

    定義商業銀行法為"規制存款機構經營活動的法律規範總稱"(北京大學出版社,2017版)


注:以上法律鍊接均為中國政府及國際組織官網有效地址(2025年7月核查),學術引用建議通過北大法寶(pkulaw.cn)或Westlaw數據庫獲取權威文本。

網絡擴展解釋

普通銀行法是規範商業銀行經營活動的基礎性法律,其核心内容涵蓋銀行從設立到終止的全流程監管。以下是具體解釋:

一、定義與定位

普通銀行法指調整商業銀行權利、義務及經營行為的法律規範總稱,主要針對商業銀行的日常運營和風險管理。它屬于銀行法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與中央銀行法(如《中國人民銀行法》)形成互補,前者側重微觀經營,後者側重宏觀調控。

二、主要内容

  1. 機構準入與資格限制
    規定銀行法人資格條件,例如比利時要求銀行必須以商業公司形式設立。中國則通過《商業銀行法》明确設立商業銀行的注冊資本、審批程式等要求。

  2. 業務規範
    包括存款吸收、貸款發放、支付結算等核心業務的操作規則,例如禁止非法吸收公衆存款(參考《商業銀行法》第八十一條)。

  3. 資本與風險管理
    明确自有資本分配、審慎經營規則(如資本充足率要求),并引入國際标準如“巴塞爾核心原則”。

  4. 監管與法律責任
    涵蓋日常監督、統計報告制度,以及違規處罰措施(如吊銷執照、追究刑事責任)。

三、法律形式差異

四、與其他法律的區分

提示:如需了解中國相關法規,可參考《商業銀行法》及《銀行業監督管理法》。

分類

ABCDEFGHIJKLMNOPQRSTUVWXYZ

别人正在浏覽...

半正弦曲線尺骨沖洗管船底漆電空聯鎖裝置鬥闆多欄式簿冊複制物跗跖諸關節戈達德實時系統耗散力紅色鍊絲菌紅細胞黃銅色變經濟形勢進位分離技術經濟學家開關手柄可逆文法麻風的内側楔骨竊盜清查褥瘡性潰瘍山羊鍊絲菌生物可利用率首次付款水揚酸甲酯桉葉搽劑書寫電報網膜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