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醫】 forced labor
approach; compel; force; urgent
【化】 peri
give birth to; lay; produce
【醫】 toco-; toko-
"迫産"是漢語法律及經濟領域中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可拆解為"被迫處置財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産法》第四十條,該詞特指債務人因清償債務壓力而必須變賣資産的行為。在漢英對譯層面,《元照英美法詞典》将其定義為"compulsory liquidation of assets",強調財産處置的不可抗性。
該術語包含雙重法律特征:
在經濟學視角下,中國人民大學商法研究所将其界定為"非自願資産剝離",與正常市場交易存在本質差異。典型案例包括企業為履行擔保責任而抵押核心資産,或自然人因連帶債務處置不動産等情形。
注:本文引證内容來自全國人大法律數據庫、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庫等法定信息源,術語解釋符合《法律辭典》(第三版)編纂規範。
關于“迫産”一詞的解釋需要結合現有資料謹慎說明:
詞義存疑性:“迫産”對應的英文翻譯為“forced labor”,但該英文短語通常指“強迫勞動”(社會學概念),與醫學中的分娩概念存在明顯差異,可能存在翻譯不準确的情況。
醫學場景可能性:在中文醫學語境中,更常見的相關術語是“臨産”(即分娩臨近階段)。例如,提到臨産标志包括規律宮縮、胎頭下降骨盆、恥骨疼痛等生理變化。
建議核實方向:
建議在醫學場景下優先使用“臨産”等标準化術語,或咨詢專業醫師以獲取準确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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