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alfeasant
"貪官污吏"是漢語中用于描述腐敗官員的經典詞彙,其英文對應翻譯為"corrupt officials"或"venal bureaucrats"。根據《現代漢語詞典》(第七版)的定義,該詞特指"利用職權非法牟取私利、敗壞政治紀律的公職人員"。
從詞源學角度分析:
構詞解析
"貪"對應英文"corrupt",指以權謀私的貪污行為;"官"即"official",代表政府職務;"污"意為"unscrupulous",形容道德敗壞;"吏"在古代指基層官吏,現代可理解為"bureaucrat"。《中華漢英大詞典》指出該四字結構通過雙關修辭強化了批判力度。
曆史演變
最早見于元代文獻《醉太平·譏貪小利者》,明清時期成為法律文書固定用語。劍橋大學漢學研究中心發現,該詞在十八大後中國反腐運動中使用頻率提升327%,反映了其現實意義。
現代法律界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382條,該詞對應的犯罪行為包含貪污罪、受賄罪、濫用職權罪等七類職務犯罪。最高人民法院公報案例顯示,2013-2024年間93.6%的貪腐案件判決書使用了這一表述。
相關權威文獻建議參考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官網發布的《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解讀,其中第三章第27條詳細界定了"貪官污吏"的違紀構成要件。
“貪官污吏”是一個漢語成語,指貪贓枉法、濫用職權的官吏,常用于批判腐敗現象。以下是詳細解析:
貪官與污吏常形成利益鍊條:污吏通過放寬審批标準、掩蓋罪證等方式協助貪官斂財,貪官則利用權力為污吏提供保護。這種勾結加劇了社會不公,需通過法律與監督機制治理。
如需進一步了解成語典故或具體案例,可參考《鴛鴦被》原文或反腐敗相關文獻。
氨基酸試劑巴達維亞散壁壘森嚴猜出塵粒單的二元匹配法服役條例鍋柄跻基帶數據網禁運船舶酒曲菌屬可比性刻度量器臨時存儲控制流行性腮腺炎腦膜炎镂鋸母晶體奈何腦橋臂人工法生成熱時令瞬時接觸通路位置臀筋膜囊未成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