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 overland b/l
land and water
【法】 through bill of lading
水陸聯運提單(Through Bill of Lading),在英文語境中通常稱為Through Bill of Lading 或Combined Transport Bill of Lading (CTB/L),是一種在國際貿易和運輸中使用的關鍵單據。其核心含義和特點如下:
定義與核心功能: 水陸聯運提單是由承運人、無船承運人(NVOCC)或多式聯運經營人(MTO)籤發的,涵蓋至少兩種不同運輸方式(最常見的是海運與陸運,如鐵路或公路)的全程運輸的提單。它作為一份單一的運輸合同證明,規定了承運人負責将貨物從起始地(通常為出口國内陸點)通過海運和後續的陸運(或反之),最終運抵目的地(通常為進口國内陸點)的責任。
“門到門”運輸的關鍵單據: 這種提單是實現“門到門”(Door to Door)或“倉到倉”(Warehouse to Warehouse)物流服務的基礎文件。它簡化了流程,貨主隻需與籤發提單的一方(主承運人/MTO)打交道,無需分别處理海運提單、鐵路運單或公路運單。
責任期間: 籤發水陸聯運提單的承運人(MTO)承擔全程運輸責任。這意味着,無論貨物在運輸過程中的哪個區段(海運、鐵路、公路)發生損失或損壞,隻要發生在承運人掌管期間,貨主均可依據該提單向籤發提單的承運人索賠。這被稱為統一責任制(盡管具體責任限制可能依據適用的國際公約或提單條款而有所不同)。
與單一運輸方式提單的區别:
主要作用:
法律依據與條款: 水陸聯運提單的運作和責任劃分受到相關國際公約和國内法的約束,常見的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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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陸聯運提單(Through Bill of Lading / Combined Transport Bill of Lading)是國際貿易中實現複雜多式聯運的核心單據,它提供單一的合同證明和統一的承運人責任,覆蓋海運和陸運的全程,是“門到門”物流服務的重要保障。其具體條款和責任受國際公約、慣例和籤發方條款約束。
以下是關于“水陸聯運提單”的詳細解釋:
水陸聯運提單是聯運提單的一種特殊形式,主要用于涉及水路(海運或内河)與陸路(鐵路或公路)聯合運輸的貨物。它由第一程承運人(如海運公司或鐵路運輸方)籤發,覆蓋全程運輸,并作為貨物交接的憑證。這種提單在國際貿易中常見于需要多式聯運的場景,例如貨物從内陸通過鐵路運至港口再轉海運。
物權憑證
提單持有人可憑此單證在目的地提取貨物,代表對貨物的所有權()。
運輸合同證明
體現承運人與托運人之間的運輸協議,明确雙方責任和義務()。
貨物收據
承運人籤發提單時,表明已接收貨物并确認其表面狀況()。
分段責任
各承運人僅對自身運輸區段的貨損負責。例如,海運承運人負責水路運輸部分,鐵路承運人負責陸路部分()。
統一單證
全程使用同一提單,無需多次辦理手續,簡化物流流程()。
法律依據
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第71條約束,明确其作為交付保證的法律效力()。
水陸聯運提單需明确标注運輸方式(如“海運+鐵路”)及交接節點,确保各環節銜接順暢。托運人需注意提單類型(如記名提單或指示提單),以控制貨物交付權限。
如需完整法律條款或操作細則,可參考《海商法》或聯運合同範本(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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