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nfeoff
award; confer; grant; invest with; vest in; bestow; endue
【經】 invest; vesting
manor; territory; demesne; possession; seigniory; signory
【法】 demesne; lairdship; manerlum; seignory
授予領地(Enfeoffment)的曆史與法律釋義
一、術語定義
“授予領地”指封建制度下,上級領主(如君主或貴族)将土地所有權或管理權正式轉移給封臣(Vassal)的行為,英文術語為Enfeoffment。這一過程需通過封臣宣誓效忠(Homage) 和領主授土儀式 完成,形成雙向契約關系:封臣獲得土地收益權并承擔軍事、經濟義務;領主則獲得忠誠與服務。
二、曆史背景與法律内涵
封建契約的核心
中世紀的歐洲,土地是權力基礎。領主通過授予領地換取封臣的騎兵服役、稅金繳納等義務。例如,英國《末日審判書》(Domesday Book, 1086)即系統記錄了此類土地授予關系,體現王權對封建體系的控制。
土地權益的層級性
領地授予并非完全所有權轉移,而是分割權益:
法律效力
授予需通過公開儀式(如封土契據Feoffment Deed)确立,并伴隨象征性行為(如遞交泥土或樹枝)。13世紀英國《封地買賣法》(Statute of Quia Emptores, 1290)進一步規範了土地再分封規則,限制封建金字塔的無序擴張。
三、權威文獻參考
四、與中國“分封制”的對比
西周時期“分封諸侯”與歐洲授予領地存在相似性:周天子将土地與人民授予宗室功臣(如“授民授疆土”),受封者需納貢戍邊。但中國分封更強調宗法血緣,而歐洲側重契約法律性。
來源說明
“授予領地”是一個結合曆史與法律背景的術語,其含義需拆解為“授予”和“領地”兩部分理解:
基本定義:
法律屬性:強調領土主權或所有權,如國王、國家享有的土地管轄權。
指在封建制度下,君主或上級權力者通過正式儀式将某片土地的統治權和管理權賦予臣屬或貴族。這一行為通常伴隨效忠契約,受封者需承擔軍事、經濟等義務。例如,中世紀的“分封制”中,領主通過“授予領地”換取封臣的忠誠服務。
擴展說明:英語中對應的術語為“enfeoff”,源自封建法,涉及土地與封建義務的綁定關系。該詞在現代法律中已較少使用,更多見于曆史文獻。
剝奪裁判權铋白閉孔内肌坐骨囊不生育的橙花傳動器存貨計價的加權平均法到期前付款服務處理機合并排序劃開假鼠疫杆菌接地系積分形态學晶體管輸入電阻技術情報中心局部優化決明木瀝濾了的離子碰撞螺硼酸酯莫雷蒂氏試驗數值穩定性訴訟費和損害賠償費蹄鐵匠通鍵頭部過短圖表線條維爾納理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