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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再擔保英文解釋翻譯、不再擔保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法】 back out

分詞翻譯:

不再的英語翻譯:

no longer; no more; not any longer; not any more

擔保的英語翻譯:

guarantee; assure; ensure; vouch; warrant
【經】 assurance; backing; bail; endorsement; guarantee; hypothecate
warranties

專業解析

"不再擔保"作為法律與商務領域的重要術語,在漢英詞典中的對應表述為"no longer guarantee"或"cease to warrant",其核心含義指特定主體終止對某項義務或聲明的法律保證。根據《牛津現代法律用語辭典》的界定,該短語常用于合同條款中,表示擔保方在特定條件下解除其先前作出的法定承諾。

從法律效力層面分析,《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第71條指出,當合同基礎發生重大變更時,"不再擔保"條款的生效需滿足三個要件:不可預見性、根本性影響及履行不能證明。這在國際貿易糾紛中常被援引為解除擔保責任的依據。

在商務實踐領域,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标準合同範本》第8.3款明确規定,"不再擔保"聲明必須采用書面形式,并載明具體免責事由,否則可能因格式條款無效而承擔締約過失責任。該術語的英語對應詞"warranty disclaimer"在美國《統一商法典》第2-316條中亦有詳細規制,強調需以顯著方式明示免責範圍。

值得注意的是,《商務漢英大詞典》特别區分了"不再擔保"在不同語境下的譯法差異:在産品質量保證場景中多譯為"disclaim warranty",而在金融擔保領域則對應"release of guarantee"的表述方式。這種語義細分體現了專業術語翻譯的精準性要求。

網絡擴展解釋

關于“不再擔保”的法律含義及適用條件,結合《民法典》相關規定,解釋如下:

一、基本定義

"不再擔保"指擔保人在承擔擔保責任期間,試圖提前終止或解除其擔保義務的行為。但根據法律規定,擔保合同具有法律約束力,單方面撤銷需滿足特定條件。

二、解除擔保的法定條件

  1. 債權人同意解除 需與債權人協商一緻,重新籤訂補充協議或書面解除文件(《民法典》第687條)。

  2. 主債務履行完畢 當借款人完全償還債務後,擔保責任自動終止(《民法典》第698條)。

  3. 特殊情形

    • 債權人未按約定使用借款
    • 債務轉移未經擔保人書面同意
    • 債權人主動放棄擔保權益

三、注意事項

擔保人單方面聲明"不再擔保"無效,需通過司法程式确認擔保責任免除。建議擔保人在籤訂合同時明确擔保期限,或約定可解除條款以降低風險。

如需具體操作指導,建議攜帶擔保合同向專業律師咨詢,核實個案中的權利義務關系。

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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