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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約英文解釋翻譯、條約的近義詞、反義詞、例句

英語翻譯:

pact; treaty
【法】 treaty

分詞翻譯:

條的英語翻譯:

bar; item; order; strip; twig
【化】 bar
【醫】 stick; streak; strip

約的英語翻譯:

about; agreement; arrange; make an appointment; pact
【經】 about

專業解析

條約(Treaty)是國際法主體之間依照國際法确立相互權利義務關系的書面協議。作為國際交往的法律形式,其核心特征包括:須經兩個以上主權國家或國際組織籤署,通過法定批準程式生效,具有強制約束力且受《維也納條約法公約》規範。

從法律構成要件分析,條約須滿足三項基本要素:

  1. 締約主體資格:僅限于國際法承認的主體,如主權國家、政府間國際組織
  2. 形式要件:必須形成書面文件,包含序言、正文、籤署頁等規範格式
  3. 實質要件:内容不得違背國際法強行規範(Jus Cogens),如禁止侵略戰争條款

條約類型按締約方數量可分為雙邊條約(如《中美領事條約》)和多邊條約(如《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根據《奧本海國際法》分類體系,條約還可細分為造法性條約(law-making treaties)和契約性條約(contractual treaties)。

在國際法實踐中,條約解釋遵循《維也納條約法公約》第31-33條确立的解釋規則,強調按條約用語在上下文中的通常含義進行善意解釋。中國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條約程式法》中明确規定條約的國内核準程式,确保國際義務與國内法律體系銜接。

權威參考文獻:

網絡擴展解釋

條約是國際法主體(如國家或政府間國際組織)之間締結的、規定相互權利義務的書面協議,具有法律約束力。以下從定義、特征、分類及形式等方面詳細解釋:

一、定義與核心要素

  1. 法律性質
    條約是國家或國際組織間以國際法為準則訂立的書面協議,明确締約方在政治、經濟、軍事、文化等領域的權利與義務。
    示例:中日《馬關條約》規定了戰争賠償、領土割讓等内容。

  2. 籤署主體與程式
    需經授權代表正式籤字,并由國家合法權威批準,程式嚴格。例如,雙邊條約需兩國代表籤署,多邊條約需多方協商一緻。

二、主要特征

  1. 國際法主體性
    締約方須為國際法認可的主體(如主權國家、國際組織)。
  2. 書面形式與法律效力
    通常以書面形式存在,對締約方具有強制約束力,效力優先于國内法。
  3. 受國際法支配
    内容需符合國際法原則,如禁止侵略戰争、保障主權平等。

三、分類與形式

  1. 按締約方數量
    • 雙邊條約:如中美貿易協定(兩國間)。
    • 多邊條約:如《聯合國憲章》(多方參與)。
  2. 常見形式名稱
    包括公約(如《維也納公約》)、協定、議定書、憲章、換文等。

四、補充說明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條約内容或法律條款,可參考國際法文獻或權威數據庫。

分類

ABCDEFGHIJKLMNOPQRSTUVWXY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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