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ˈdeɪnlɔː/
n. 丹麥律法施行地區;丹麥律法
When we study the me***val England history, Danelaw is an unavoidable issue.
研究中古英國的曆史,丹麥區是一個不能回避的問題。
Danelaw(中文常譯為丹法區或丹麥法區)是一個具有多重含義的曆史術語,主要指公元9世紀至11世紀期間,維京人(主要是丹麥人)入侵并定居英格蘭後,在英格蘭東北部建立并實施其法律與習俗的特定地理區域及其法律制度。其核心含義包括:
地理區域
指英格蘭東北部被維京人(主要是丹麥入侵者)征服并長期定居的地區。其範圍大緻包括今約克郡(諾森布裡亞)、東盎格利亞、麥西亞東部(即劍橋郡、林肯郡、諾丁漢郡、萊斯特郡、德比郡、斯坦福郡、貝德福德郡、亨廷頓郡等地)。該區域與當時英格蘭西南部由盎格魯-撒克遜人控制的地區(主要遵循西薩克遜法律和麥西亞法律)形成鮮明對比。其邊界通常以古羅馬時期的沃特林街(Watling Street)為重要标志。
法律體系
指在上述區域内,由維京統治者引入并推行的斯堪的納維亞習慣法和成文法,取代或融合了原有的盎格魯-撒克遜法律。這一法律體系的特點包括:
曆史時期
該術語也指代維京人在英格蘭東北部建立統治并實施其法律的曆史階段,大緻從公元9世紀後半葉(以865年維京大軍入侵為開端)持續到10世紀中葉(954年最後一位維京約克國王埃裡克被驅逐),甚至其法律影響延續至諾曼征服之後。
社會文化影響
Danelaw的存在深刻影響了英格蘭的社會、語言和文化:
總結來說,Danelaw是維京時代英格蘭東北部一個獨特的政治地理實體,它以其獨特的斯堪的納維亞法律體系和社會組織形式為标志,對英格蘭的曆史進程、法律制度、語言文化産生了深遠且持久的影響。
參考資料來源:
Danelaw(丹麥法區)是英國曆史上的重要概念,具有雙重含義:
1. 法律體系
指9-10世紀丹麥維京入侵者在英格蘭東北部建立的法律體系。該法律融合了北歐習慣法與當地盎格魯-撒克遜傳統,涉及財産繼承、賠償金制度等内容,與英格蘭其他地區的法律存在顯著差異。
2. 地理區域
特指英格蘭東北部受丹麥法律管轄的地區,範圍包括諾森布裡亞、東盎格利亞等區域。這一區域在886年《韋德莫爾條約》後被正式承認,持續受丹麥文化影響約一個世紀。
詞源與曆史背景
• 源自中古英語 Denelage 和古英語 Dena lagu(丹麥人的法律)
• 形成于維京時代(793-1066年),丹麥人通過軍事征服逐步控制英格蘭部分地區,并推行自身法律體系
語言應用示例
如:"Firstly, the Danelaw is defined."(首先需界定丹麥法區的範圍)
該概念反映了中世紀英格蘭多元文化交融的特點,對英國地方行政制度和語言發展(如地名後綴"-by")産生了深遠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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