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ophistry;fallacy;sophism] 模棱两可或似是而非的推理;对原则的错误运用,特指对法律道德原则的错误运用
诡辩术指一种通过刻意扭曲逻辑、利用语言歧义或片面事实,使错误论点看似合理的辩论方法。其核心在于以非正当的论证方式迷惑他人,而非追求真理。以下从汉语词典及学术角度解析其含义:
源于古汉语,本义为“欺诈、怪异”,引申为“不合常理、狡诈”。《说文解字》释“诡”为“责也”,后演变为“违逆常理”之意(《汉语大词典》,上海辞书出版社)。
指“辩论、申述”,强调通过语言厘清是非(《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商务印书馆)。
指系统化的技巧或手段,暗示其具有方法论性质。
表面符合逻辑形式,但前提虚假或推理偷换概念。例如偷换论题、循环论证等手法(《逻辑学大辞典》,上海辞书出版社)。
常见于诉诸情感、人身攻击(ad hominem)或滥用权威(appeal to authority),规避客观事实(中国社科院语言研究所,《现代汉语规范词典》)。
旨在“胜于辩”而非“明于理”,与追求真理的辩证思维本质相悖(《哲学大辞典》,上海辞书出版社)。
在论证中暗中改变核心词项的定义,例如将“自由”曲解为“不受任何约束”。
歪曲对方观点后加以反驳,如将“减少碳排放”曲解为“禁止工业发展”。
夸大因果链的必然性,例如“允许迟到一次就会导致全员懈怠”。
《汉语大词典》定义诡辩术为:“貌似正确而实系颠倒黑白、混淆是非的议论方法”(汉语大词典出版社)。《辞海》进一步指出其“违反逻辑规律,以主观臆断代替客观论证”的特性(上海辞书出版社)。
参考资料
根据权威来源的综合分析,“诡辩术”是一种通过扭曲逻辑或事实来误导他人的论证方法,其核心特征和表现形式如下:
一、定义与本质
诡辩术(Sophistry)源于古希腊智者学派,指表面上符合逻辑、实则歪曲事实或原则的辩论技巧。其本质是“用伪逻辑掩盖真相”,常通过似是而非的推理实现偷换概念、颠倒黑白的目的。
二、核心特征
三、典型表现形式
四、识别与应对
可通过三步法破解:①明确核心论点;②核查论据真实性;③检验逻辑连贯性。当发现对方使用大量类比、极端案例或模糊术语时需提高警惕。
需注意,诡辩术与正常辩论的区别在于:前者以“取胜”为唯一目的,后者以“求真”为价值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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