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停止社祭。《三国志·魏志·王脩传》:“年七岁丧母,母以社日亡,来岁邻里社, 脩 感念母,哀甚。邻里闻之,为之罢社。”后用为对别人丧母表示哀悼之典。 唐 元稹 《追封王璠母李氏等制》:“追加启土之荣,用深罢社之痛。”
罢社是汉语中一个具有特定历史背景的词汇,其核心含义指古代民众为表达诉求而集体停止参与祭祀社神的活动。这一行为本质上是非暴力抗议的体现,常见于汉代史料,用以反映民间的集体不满情绪。以下从释义、引申义与历史背景三方面详细解析:
“罢”即停止、废止;“社”指土地神(社神)及祭祀社神的场所与活动(如春社、秋社)。因此“罢社”字面指中断或拒绝参与官方或民间组织的社祭仪式。在古代农业社会,社祭是凝聚村落、祈求丰收的重要公共活动,民众自发停止参与,是以集体沉默表达抗议的特殊方式。《汉语大词典》(第二版)明确将“罢社”释义为“停止社祭的事”,强调其作为社会行为的历史属性。
“罢社”的深层意义超越宗教活动本身,成为民众对统治者或官吏不满的集体表态。这种行为通过放弃重要的公共仪式,引发社会关注,迫使当权者回应诉求。其特点包括:
此引申义在《后汉书·宦者传》等史籍中均有印证,如记载民众因官员不公而“罢社”,迫使朝廷问责官吏。
罢社现象多见于汉代,与当时“天人感应”思想密切相关。社祭被视为沟通天人的纽带,其中断被解读为天谴或民怨的征兆。典型案例如《后汉书·循吏列传》所载:
洛阳百姓因县令贪腐,“遂共罢社”,拒绝参与祭祀。朝廷闻讯后彻查,最终罢免县令以平息民愤。
这一事件凸显“罢社”作为舆论压力工具的实际效力,亦反映汉代社会治理中民意的间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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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罢社”是一个汉语词语,其含义和典故可综合解释如下:
罢社(拼音:bà shè)指停止社祭活动。社祭是古代祭祀土地神的仪式,通常在春秋两季举行(即“春社”“秋社”)。停止这一重要祭祀,体现了对特殊事件的重视或哀悼。
该词源自《三国志·魏志·王修传》的记载:王修七岁时母亲在社日去世,次年社日临近,邻里准备祭祀时,王修因思念母亲悲痛不已。邻里被他的孝心感动,主动取消了当年的社祭活动,即“为之罢社”。
后世将“罢社”引申为对他人丧母的哀悼之典。例如唐代元稹在《追封王璠母李氏等制》中写道:“追加启土之荣,用深罢社之痛”,以此表达对丧母之痛的共情。
“罢社”从具体事件发展为文化符号,既反映了古代重孝的社会观念,也展现了集体活动对个人情感的尊重。其典故在史书和文学作品中均有传承,成为表达哀悼的典型意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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