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见“ 官荫 ”。
官廕(guān yìn)是古代中国封建社会中基于官僚体系产生的特殊荫庇制度,指官员凭借自身官职或功勋,使其子孙获得入仕、免役、减免刑罚等特权。这一制度体现了古代宗法制度与官僚体系的结合,其核心在于“因官得廕,以廕入仕”。
制度定义
官廕最早可追溯至汉代“任子制”,至唐宋时期形成完备体系。《通典·选举典》记载:“五品以上官,得廕及孙,六品以下至勋官,廕止于子。”即根据官员品级,子孙可享受不同等级的入仕资格或赋税减免。
施行范畴
包括“恩廕”(常规官职廕补)、“难廕”(因公殉职的特例廕补)、“特廕”(皇帝特别赏赐)三类。例如明代《大明会典》规定,一品官可廕嫡长子为正七品,次子为从七品。
历史流变
该制度在清代达到顶峰后逐渐消亡。据《清史稿·选举志》载,乾隆年间将官廕范围限定为“文职京官四品以上、外官三品以上,武职二品以上”。
“官廕”是一个由“官”与“廕”组成的复合词,其含义需拆解分析:
“官”的含义
根据,“官”在甲骨文中从“宀”(房屋),引申为治理众人,本义指官吏或官员,即在政府担任职务的人。如《说文解字》载:“官,吏事君也”,强调其服务于君主的职能。
“廕”的含义
“廕”通“荫”,意为庇护、恩泽,特指因祖先功绩或官职而获得的特权,如世袭官职、减免赋税等。这一制度在古代称为“荫补”或“恩荫”,常见于官僚家族子弟凭借父祖官位直接入仕。
“官廕”的整体意义
结合二者,“官廕”指因家族成员担任官职而获得的庇荫特权。例如,唐代以后,高官子弟可通过“门荫”制度直接授官,无需科考。此词反映了古代官僚体系中的世袭性与阶级特权。
“官廕”一词揭示了古代社会官职与家族利益紧密关联的现象,其核心是通过官职地位为后代或亲属谋取特殊权益。如需更多例证,可参考《晋书》等史籍中关于荫补制度的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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