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沙工具箱
现在位置:月沙工具箱 > 学习工具 > 汉语词典

官契的意思、官契的详细解释

关键字:

官契的解释

(1).官府的书契、符信。《周礼·天官·宰夫》:“五曰府,掌官契以治藏。” 孙诒让 正义:“官契,即小宰八成之书契也。” 唐 王建 《赠胡泟将军》诗:“朱牌面上分官契,黄纸头边押勅符。”

(2).民间典卖田产向官府纳税注册的契据。《文献通考·征榷六》:“﹝ 宋 乾道 ﹞七年,臣僚言:民间典卖田产,必使之请官契,输税钱。”

词语分解

专业解析

官契指中国古代经官府登记认证的土地、房产等不动产交易契约,具有法定证明效力。其核心含义与特点如下:

一、基础定义

指由官府统一印制、盖章认证的正式契约文书。区别于民间私下订立的"白契",官契需向官府缴纳税款(契税)并加盖官印(红印),故亦称"红契"或"赤契" 。此类契约在产权纠纷中具备优先法律效力,如《宋刑统》规定"田宅交易,须凭官契" 。

二、历史制度特征

  1. 登记备案制

    自唐代推行"市券"制度起,重要资产买卖需向官府申领公验文书。宋代确立"标准契约"制度,官契需载明交易标的、价格、见证人等,并由"牙人"(官方中介)监督签署 。

  2. 税收凭证功能

    官契是缴纳契税的依据,如清代规定"凡置买田宅不税契者,笞五十"(《大清律例》),未办理官契的交易视为非法 。

三、社会功能

  1. 确权保障

    官契作为产权证明,可对抗第三人主张,减少"一产两卖"纠纷。敦煌出土唐代契约中即有"官有政法,人从私契"的条款,强调官契优先性 。

  2. 信用背书

    官府印章赋予契约公信力,南宋《名公书判清明集》记载多起以官契为关键证据的产权诉讼判例 。


权威参考来源:

  1. 汉语大词典编纂处. 《汉语大词典》(第二版). 上海辞书出版社.
  2. 郭建. 《中国财产法史稿》.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3. 张传玺. 《中国历代契约会编考释》. 北京大学出版社.
  4. 瞿同祖. 《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 中华书局.
  5. 唐耕耦等. 《敦煌社会经济文献真迹释录》. 国家图书馆出版社.

网络扩展解释

“官契”一词主要有以下两层含义,综合历史文献和现代解释如下:

一、基本定义

  1. 官府书契或符信
    指古代官府用于管理事务的正式文书或凭证,具有法律效力。例如《周礼·天官·宰夫》记载:“五曰府,掌官契以治藏”,说明官契是官府存档的重要文件。

  2. 民间交易的官方认证契据
    特指民间在典卖田产、房产时,向官府纳税并登记注册的契约。这类契据需加盖官方印章(如朱红官印),称为“红契”;未经验证的私下交易则称“白契”或“草契”。


二、历史背景与用途


三、相关术语


以上内容综合了古代文献记载、历史制度及实际案例,反映了“官契”在行政管理和民间交易中的双重作用。

别人正在浏览...

案典榜志拌娇颁示八琼编队碧凤猜摩仓箱宠幸打滴溜黮黭道养堆迭風清弊絶高医宫厨訽哗古事翰墨林好不豪麄虹吸管后排晖焕机扣拘阑恪忠柳麻子梨云緑玉君马到成功铓锋冥浮逆暴逆耳盘壑陪送萍聚青鞵螼螾三古神虎深夜十字架首席署劵説啥踏蹀跳还铁蚕豆铜人土狗子推襟万年枝无胫而来相将西泠十子信达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