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门的官吏。《全唐诗》卷八七八载《两京童谣》:“无钱求案典,生死任都官。”
“案典”一词在不同语境中有多重含义,综合各权威来源的解释如下:
司法官吏
指古代司法部门的官员或书吏,常见于唐代文献。例如《全唐诗》所载《两京童谣》:“无钱求案典,生死任都官”,此处“案典”即指掌管案件的官吏。
法律典籍
原指古代法律文书或判决依据的典籍,如《周礼·地官司徒氏》中提到的司徒家族家传法典,后泛指权威法律文献。
部分网页提到“案典”用于描述雕刻图案(如“图案典雅”),实为“案”与“典”的误用组合,与司法含义无关。
案典是指记录着刑事案件及其判决结果的法律文书集合,通常以书籍或文件形式保存。它是司法实践中的重要参考资料,被用来作为类似案件的判决依据,以确保司法的公正性和一致性。
案典的拆分部首是"安"和"示",拆分后的笔画数量为8。
案典一词最早出现在《汉书》中,是指记载古代刑法之典范的法律书籍。在中国古代,案典常被用作司法实践的依据,用来规范刑事案件的审判过程和判决结果。
案典的繁体字为「按典」。
在古代汉字写法中,案典的构造稍有不同。案典的构字部件通常是由上下两个部分组成,上半部分是"按",下半部分是"典"。这种构造方式强调了按照典则来判断案件的意义。
1. 判决书中引用了《刑法案典》作为判决的依据。
2. 案典使得司法实践更加规范和公正。
组词:案卷、典籍、法典、刑典
近义词:案例、典型、法例、法规
反义词:法无据、随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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