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官吏无功而受俸禄。 金 王若虚 《门山县吏隐堂记》:“吏隐之説,始于谁乎? 首阳 为拙, 柱下 为工,小山林而大朝市,好奇之士往往举为美谈,而尸位苟禄者遂因以藉口。” 明 宋濂 《遁耕轩记》:“受民之佣而无功以报之,则为苟禄。” 清 朱琦 《感事》诗:“忠义乃在民,苟禄亦可耻。”
“苟禄”是一个汉语词汇,其含义和用法可通过以下要点详细解释:
基本释义
指官吏没有功绩却接受俸禄,带有贬义色彩,常用于批评官员尸位素餐的行为。例如清代朱琦在《感事》诗中写道:“忠义乃在民,苟禄亦可耻”,强调无功受禄的可耻性。
字词拆分与构成
古籍引用与语境
近义词与关联概念
类似表达包括“尸位素餐”“无功受禄”等,均指向不劳而获或失职行为。反义词则可对应“功成受赏”“尽职尽责”。
总结来看,“苟禄”多用于古代文献和诗词中,通过批判官员失职现象,传递对廉洁奉公的倡导。如需更完整的古籍例句或历史背景,可参考《佩文韵府》《门山县吏隐堂记》等文献来源。
《苟禄》是一个汉字词语,指的是贪图富贵、不择手段追求个人利益的行为。
苟(gǒu)的部首是艹(草字头),共有8画;禄(lù)的部首是示(礻),共有9画。
《苟禄》一词源于中国古代的《史记·管晏列传》。管晏是战国时期的名臣,曾劝谏齐威王廉颇,不要只追求个人享乐而放弃国家大事,用了“不苟禄”的表达,意为不贪图富贵。
苟禄的繁体字为「苟祿」。
在古代的汉字书写中,苟禄的字形稍有差异。苟字的古代写法为「苨」,禄字的古代写法为「祿」。
他为了追求利益,不择手段地从事非法活动,可谓是深陷于苟禄之中。
组词可以是:苟且、逃离苟且、苟且偷生。
近义词有:贪禄、贪图富贵。
反义词有:高操大义、忘我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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