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官吏无功而受俸禄。 金 王若虚 《门山县吏隐堂记》:“吏隐之説,始于谁乎? 首阳 为拙, 柱下 为工,小山林而大朝市,好奇之士往往举为美谈,而尸位苟禄者遂因以藉口。” 明 宋濂 《遁耕轩记》:“受民之佣而无功以报之,则为苟禄。” 清 朱琦 《感事》诗:“忠义乃在民,苟禄亦可耻。”
苟禄是古代汉语中的复合词,由“苟”与“禄”二字组合而成,其核心含义指官吏贪图禄位而尸位素餐,缺乏责任担当。以下从词义、语源及文化内涵三方面分析:
字义分解
二字结合后,“苟禄”特指为保住官位俸禄而敷衍塞责的行为,含强烈贬义。
完整释义
据《古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苟禄”即“苟且贪恋禄位”,形容官员为私利放弃职守,如宋代王禹偁《三黜赋》批判:“岂敢为佞以苟禄兮,但思直道以报君。”
儒家伦理的批判对象
儒家强调“君子谋道不谋食”(《论语·卫灵公》),将“苟禄”视为道德污点。朱熹《四书章句集注》斥责此类行为“失士大夫之节”。
历史文献中的典型例证
词汇 | 语义侧重 | 情感色彩 |
---|---|---|
尸位素餐 | 占位不履职 | 强烈贬义 |
滥竽充数 | 无才而充任职位 | 贬义 |
苟禄 | 贪恋禄位而失职 | 道德批判 |
(注:古籍原文可通过中华经典古籍库(https://www.gujiguan.com/)或**中国哲学书电子化计划**(https://ctext.org/)在线查阅。)
“苟禄”是一个汉语词汇,其含义和用法可通过以下要点详细解释:
基本释义
指官吏没有功绩却接受俸禄,带有贬义色彩,常用于批评官员尸位素餐的行为。例如清代朱琦在《感事》诗中写道:“忠义乃在民,苟禄亦可耻”,强调无功受禄的可耻性。
字词拆分与构成
古籍引用与语境
近义词与关联概念
类似表达包括“尸位素餐”“无功受禄”等,均指向不劳而获或失职行为。反义词则可对应“功成受赏”“尽职尽责”。
总结来看,“苟禄”多用于古代文献和诗词中,通过批判官员失职现象,传递对廉洁奉公的倡导。如需更完整的古籍例句或历史背景,可参考《佩文韵府》《门山县吏隐堂记》等文献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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