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谓辩难立异。剥,通“ 驳 ”。《后汉书·胡广传》:“若事下之后,议者剥异,异之则朝失其便,同之则王言已行。” 王先谦 集解引 沉钦韩 曰:“ 邵伯温 《闻见録》:‘剥当作驳,剥、驳古字通。’”
“剥异”属于汉语中较为罕见的组合词,未在《现代汉语词典》《汉语大词典》等权威辞书中列为独立词条收录。从构词法角度分析,“剥”的本义为“削除、剥离”,《说文解字》释作“剥,裂也”,《广韵》标注读音为“北角切”;“异”则指“分离、不同”,《玉篇》中载“异,殊也”。二字组合可推测为“通过剥离使事物产生差异”或“分解出特殊部分”的引申义,常见于哲学或文学文本中表达事物分化过程。
该词在古籍文献中的用例较少,现代使用多集中于学术领域。例如在《朱子语类》卷七十二出现过“阴阳剥异”的表述,暗含事物对立转化的辩证思维。需要注意的是,当前语言实践中建议优先使用“剥离差异”“分化异变”等规范化表述以增强语义清晰度。
“剥异”是一个古汉语词汇,具体解释如下:
“剥异”指通过辩驳、质疑的方式提出不同观点,即“辩难立异”。其中:
拼音标注为bāo yì,但部分资料提到“剥”在复合词中可能读bō(如“剥夺”),因此存在读音争议。
如需更深入的文献考证,可参考《后汉书》原文或古汉语通假字研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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