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奉行。《吕氏春秋·先己》“ 夏后 伯啟 与 有扈 战於 甘泽 而不胜” 高诱 注引《书》:“今予惟龚行天之罚。”按,今本《书·甘誓》作“恭行”。《后汉书·宦者传序》:“虽 袁绍 龚行,芟夷无餘,然以暴易乱,亦何云及!” 李贤 注:“《尚书》曰:‘龚行天罚。’”《梁书·袁昂传》:“往年滥职,守秩东隅,仰属龚行,风驱电掩。”《隋书·高祖纪下》:“朕初受命,陈瑱尚存,思欲教之以道,不以龚行为令,往来修睦,望其迁善。” 唐 杨炯 《唐上骑都尉高君神道碑》:“天子闻鼓鼙之响,思将帅以龚行。”
"龚行"是一个古汉语词汇,在现代汉语中已极少使用,其核心含义为恭敬地奉行、严肃地执行,尤指对天命、刑罚或重大使命的庄重履行。以下是基于权威汉语词典的详细解释:
恭敬施行
"龚"通"恭",意为恭敬;"行"指施行、执行。"龚行"强调以庄重敬畏的态度完成某事,常见于古代文献中执行天意或王命的语境。
来源:《汉语大词典》(第二版),上海辞书出版社,2021年。
特指执行天罚
在先秦典籍中,"龚行"多与"天罚"连用(如"龚行天罚"),指代君主或将领秉承天命讨伐罪人,体现行动的正当性与神圣性。
来源:《辞源》(第三版),商务印书馆,2015年。
构词解析
"龚"为"恭"的古字异体,表敬慎;"行"本义为道路,引申为行动。"龚行"属同义复合词,强化行为的郑重性。
经典文献用例
《尚书·甘誓》:"今予惟龚行天之罚",指夏启征讨有扈氏时宣称奉天命行事。此用法奠定了该词的宗教与政治色彩。
来源:《古代汉语词典》,中华书局,2014年。
该词在现代汉语中基本被"恭行""奉行"取代,仅存于古籍研究或仿古语境中。其语义重心始终围绕"敬畏执行",承载古代"天命观"的文化内涵。
来源:《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商务印书馆,2023年。
“龚行”是一个古代汉语词汇,主要含义为“奉行”,常见于历史文献中,以下是详细解释:
“龚行”强调对命令或原则的恭敬执行,常见于古代政治、军事语境,需结合具体文献理解其内涵。若需进一步考证,可参考《尚书》《后汉书》《梁书》等原始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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