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recommend by general public] 公共推选;公众推举
公举本市市长
公众推举。《资治通鉴·后周太祖广顺二年》:“ 唐 主问 文蔚 :‘卿取士何如前朝?’对曰:‘前朝公举、私謁相半,臣专任至公耳。’” 明 沉德符 《野获编·礼部一·乡贤》:“学宫祀乡贤,最为重典,今乡绅身都雄贵,其父必登俎豆,至有生前屡罹胥靡之罚,暴著耳目者,亦儼然当春秋两祭,而黌序中,遂借公举以媒重贿,日甚一日。” 何香凝 《回忆廖仲恺》:“1911年10月10日 武昌 起义,各地随即响应,在 南京 组织了临时政府,公举 ********* 先生为临时大总统。”
公举是一个汉语复合词,由"公"和"举"两个语素构成。从构词法分析:"公"指公共、公开、公正,《说文解字》释为"平分也";"举"本义为双手托物,《说文解字》释作"对举也",引申为推选、推荐。二字组合形成动宾结构,字面意为"公开推选"。
在历史语义演变中,该词最早见于清代文献,指通过民主程序推举官员或代表。据《清史稿·选举志》记载:"凡乡里公举,必择其德行着闻者"。现代汉语中,该词多用于特定领域:在政治学范畴指代代议制选举制度,如《中国政治制度辞典》定义其为"由特定群体共同推选代表的民主形式";在组织管理学中,则指集体表决的人事任免程序。
该词与近义词"公推"存在细微差异:据《现代汉语同义词词典》辨析,"公举"强调程序的法定性和仪式感,多用于正式场合;"公推"侧重协商共识的形成过程,常见于非正式场景。当代使用中,该词常与"民主""制度"等词搭配,如"公举制度""公举程序"等固定用法。
“公举”是一个汉语词汇,其含义和用法可综合以下信息进行解释:
“公举”指公共推选或公众推举,即通过集体或公开的方式选拔人才或确定职务人选。其核心在于“公”,强调过程的公正性和公共参与性。
需注意与“私谒”(私下请托)相对,强调程序合法性。若需进一步了解古代选举制度,可参考《资治通鉴》等史料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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