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recommend by general public] 公共推選;公衆推舉
公舉本市市長
公衆推舉。《資治通鑒·後周太祖廣順二年》:“ 唐 主問 文蔚 :‘卿取士何如前朝?’對曰:‘前朝公舉、私謁相半,臣專任至公耳。’” 明 沉德符 《野獲編·禮部一·鄉賢》:“學宮祀鄉賢,最為重典,今鄉紳身都雄貴,其父必登俎豆,至有生前屢罹胥靡之罰,暴著耳目者,亦儼然當春秋兩祭,而黌序中,遂借公舉以媒重賄,日甚一日。” 何香凝 《回憶廖仲恺》:“1911年10月10日 武昌 起義,各地隨即響應,在 南京 組織了臨時政府,公舉 ********* 先生為臨時大總統。”
“公舉”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綜合以下信息進行解釋:
“公舉”指公共推選或公衆推舉,即通過集體或公開的方式選拔人才或确定職務人選。其核心在于“公”,強調過程的公正性和公共參與性。
需注意與“私谒”(私下請托)相對,強調程式合法性。若需進一步了解古代選舉制度,可參考《資治通鑒》等史料來源。
公舉是一個漢字詞語,由兩個部首組成,分别是“八”和“貝”,總共10個筆畫。
“公舉”一詞來源于《尚書大傳》中的“敬安乃公舉天子之命”一段。在古代,公舉指的是為國家或社會進行選拔或推舉人才擔任重要職位的行為。
在繁體字中,“公舉”保持了和簡體字一樣的寫法,“公”和“舉”的結構沒有變化。
古時候,“公舉”的字形寫法可能有一些差異。例如,在戰國時期的篆書中,字形可能會更加草率或簡化。
以下是一個關于“公舉”的例句: “這個職位的擔任者是通過公舉産生的。”
一些以“公舉”為詞根的組詞有:公舉制度、公舉選舉等。
“公舉”的近義詞有:選拔、推舉、選舉等。
“公舉”的反義詞有:自薦、任命、委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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