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官员赴任后到上司处参拜。 宋 赵昇 《朝野类要·职任》:“小官赴任,诣长贰公参讫,衙前听候三日,方敢退归本职,今制遂禁庭拜。” 宋 李纲 《申督府密院相度措置虔州盗贼状》:“其招安出,首领虽已补授官资或与差遣,多是不离巢穴,不出公参,依旧安居乡土。”《元典章·吏部四·赴任》:“今后散府并州县赴任官员,照依旧例相去本管上司,百里之内前诣公参。”
“公参”是现代汉语中的一个复合词,其核心含义是指公共参与或公众参与,强调社会公众在公共事务、政策制定、社会治理等领域的介入和意见表达。以下是基于汉语词典角度的详细解释:
指公共的、公众的、涉及集体利益的领域。《现代汉语词典》将“公”定义为“属于国家或集体的;共同的;大家承认的”(商务印书馆《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
意为参加、介入、加入。《说文解字》释“参”为“相与比也”,引申为参与、商讨(《汉语大字典》)。
组合后,“公参”即公众对公共事务的参与行为,强调民主性和开放性。
在行政与法律语境中,“公参”特指公众参与制度,是政府决策透明化的重要机制。例如: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规定:“公参”指建设单位在项目环评过程中公开信息,征求公众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官网)。
其核心包括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确保政策符合公共利益。
如城市规划、环保项目需通过听证会、问卷调查等形式开展“公参”。
社区事务协商、基层民主议事体现公众直接参与(参考《中国社会管理创新报告》)。
企业重大项目需履行“公参”义务,回应公众环境与安全关切(《公司法》社会责任条款)。
《现代汉语规范词典》将“参与”定义为“加入事务并发挥作用”,结合“公共”属性构成“公参”内涵(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十六条明确建设项目需依法进行公众参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官网)。
公共管理学中,“公参”被视为民主治理的核心工具(俞可平《治理与善治》,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公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实践,通过制度化的参与渠道,推动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增强政府公信力与社会凝聚力(参考《人民日报》理论版相关论述)。
“公参”是一个具有历史背景的汉语词汇,其含义在不同语境中有所差异,主要解释如下:
官员赴任后参拜上司
这是该词最核心的释义,源自宋代官场制度。新任职的官员需向上级长官行参拜之礼,以示正式到任并建立隶属关系。例如:
“公正评判”之说
提到“公参”可拆解为“公正”与“参考”,并引申为公正评判。但此说法缺乏其他文献佐证,可能为现代衍生或误读。
现代误用示例
部分现代文本(如)将“公参”用于“陪同参加”等场景(如“陪老公参加活动”),属于同音词混淆,与古义无关。
建议查阅《朝野类要》等宋代史料或权威历史词典(如《汉语大词典》)获取更详细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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