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持贡举的部门。《宋史·范质传》:“举进士时, 和凝 以翰林学士典贡部,览 质 所试文字,重之。”
贡部是古代中国科举制度中负责管理地方贡举事务的行政机构,其核心职能包括选拔、审核及推荐地方人才至中央参与科举考试。根据《汉语大词典》释义,“贡”指地方向朝廷荐举人才,“部”则为官署或职司部门,两者合称特指与贡举相关的管理机构。
从历史演变看,贡部最早可追溯至隋唐时期,唐代科举制度完善后,贡部在州、县两级设立,负责筛选符合资格的士子,并监督地方考试流程。宋代进一步规范贡部职责,《宋史·选举志》记载其需“核籍贯、查品行、录文卷”,确保举荐人才的真实性。
在文化影响层面,贡部体现了古代“选贤与能”的政治理念,如清代学者顾炎武在《日知录》中评述:“贡部之设,实为天下士子进身之阶,亦朝廷得人之本。”其运作机制对古代教育体系、官僚选拔制度产生了深远影响。
需补充说明的是,部分地方志文献(如《江南通志》)将“贡部”与“贡院”职能并列,后者为科举考场,前者则侧重人才举荐管理,二者共同构成科举制度的实施框架。
“贡部”是古代中国负责科举考试选拔人才的机构,其含义和职能可从以下方面详细解析:
贡部指主持贡举(科举考试)的中央部门。自唐开元年间(713-741年)起,科举事务正式由礼部掌管,因此“贡部”也代指礼部。
唐代制度
唐初科举由吏部负责,开元二十四年(736年)改归礼部,此后“贡部”成为礼部在科举职能上的别称。
宋代延续
宋代沿用此制,《宋史·范质传》记载翰林学士和凝曾“典贡部”,负责审阅考生文字,说明贡部职能仍属礼部范畴。
《宋史》提到:“和凝以翰林学士典贡部,览质所试文字,重之”,印证贡部在宋代仍负责科举考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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