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港督是“香港总督”的简称,指1843年至1997年间英国政府派驻香港的最高行政长官。该职位设立于1843年《南京条约》签订后,代表英国女王行使对香港的统治权,统管香港行政、立法事务并兼任驻港英军总司令。历任港督均由英国政府直接委派,最后一任港督彭定康于1997年6月30日卸任,标志着英国殖民统治的终结。
从职权范围看,港督拥有签署法案、任命官员、颁布法令等权力,其施政需通过行政局和立法局实施。根据《英皇制诰》和《皇室训令》,港督需定期向英国政府汇报香港事务。在香港回归前的过渡期(1984-1997年),《中英联合声明》规定港督仍行使行政管理权,但需配合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工作。
参考文献:
“港督”一词的解释可以从以下两个维度展开:
基本含义
港督是“香港总督”的简称,指1842年至1997年英国殖民统治时期,由英国政府派驻香港的最高行政长官,共28任。日治时期(1941-1945年)另有3任日本派遣的总督。
职权与地位
港督代表英王行使治权,集行政、立法权于一身,主持行政局和立法局(议员由港督任命)。1991年前香港立法机构无直选议员。
历史终结
1997年香港回归后,此职务由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取代。
在上海话、如东话等方言中,“港督”被用作俚语,意为“傻瓜”或“呆板的人”,属于非正式场合的戏谑或贬义表达,与历史职务无关。
著名末代港督彭定康(Christopher Patten)在任期间(1992-1997年)曾推动政改,其相关事例常被历史研究引用。
如需更深入的历史细节,可参考英国殖民档案或香港回归文献。
騃儿阿可绰卬卬忏悔录趁期稠浊春丝大举道高魔重点召定省凊温冻裂番奴风幔封外忿嫉干湿球温度表槁殡海汊捍制河公黄徼化日葫芦依样蹇剥将功折过践事戒子景祚烬萌禁侍九转鼎柳郭留后路六通李子谬宂蓬莱山辟支佛铅素清宦青堂瓦舍丘八铨柄榷征热敷撒喷誓发受钺鼠鲇説到家私计贴脚铜仪头昏驼脂下得贤旧闲唠写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