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见“ 付託 ”。
付托(fù tuō)是现代汉语中的书面用语,指将事务、责任或重要物品交给他人代为处理或保管,强调对受托方的信任与责任转移。其释义可从以下角度展开:
付托指“交给;托付”,即将某事物(如任务、职责、物品等)交付给他人承担或管理。该词隐含委托方对受托方的信任,以及受托方需承担相应责任的双向关系。
示例:
“他临终前将幼子付托给挚友照料。”
二字组合强化了“移交并承担责任”的含义。
多用于正式或重大场合(如遗嘱、职务交接),区别于口语化的“交给”。
例:“江山社稷,付托至重。”(《汉语大词典》)
强调受托方需履行义务,如“付托不效”(诸葛亮《出师表》)。
常含信任、期望或担忧等情绪,如“付托终身”指婚姻中的承诺。
付托:交给;托付。如“付托重任”。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编)
付托:委托;托付。引《三国志·诸葛亮传》:“先帝知臣谨慎,故临崩寄臣以大事也……恐付托不效。”
(来源:汉语大词典出版社)
指出“付托”属书面语,宾语多为抽象事物(责任、使命等),需搭配可信赖对象。
词语 | 差异点 | 示例 |
---|---|---|
委托 | 泛用性强,含法律契约色彩 | 委托律师处理诉讼 |
交付 | 侧重实体转移,情感中立 | 交付货物 |
寄托 | 强调情感或精神层面的托付 | 寄托哀思 |
“先帝知臣谨慎,故临崩寄臣以大事也……恐付托不效,以伤先帝之明。”
(诸葛亮强调受托责任)
“妾蒙君付托,敢不尽心?”
(体现受托方的承诺)
“付托”是兼具动作性与情感色彩的书面动词,核心在于信任基础上的责任移交,多用于重大事务或情感承诺场景,需依托权威工具书及经典文献确保释义准确性。
“付托”是一个汉语词语,读音为fù tuō,其核心含义是将事物或责任委托给他人处理,强调信任与依赖的关系。以下是详细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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