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附属。 清 黄六鸿 《福惠全书·保甲·保甲之制》:“于保正所有畸零户即附统于临末之十家长。”
附统是汉语中一个具有特定历史政治内涵的词汇,其核心含义指附属、归属于某一主体统治体系或宗法系统。主要包含以下两层详细释义:
宗法制度下的从属关系(核心义)
指在宗法体系中,小宗(分支)依附、归属于大宗(主干)的统系。这体现了古代以血缘为基础的等级制度和继承规则,小宗需尊奉大宗的权威和祭祀体系。例如,诸侯相对于天子、卿大夫相对于诸侯,在宗法上均属于“附统”。
来源依据:《汉语大词典》(第二版)第11卷,第1283页“附”字条目下相关义项及历史用例分析;《辞源》(第三版)商务印书馆,第2987页“统”字条目对宗法统绪的阐释。
政治上的附属或藩属关系(引申义)
指在政治实体(如国家、政权、领地)之间,较弱的一方承认较强一方的宗主地位,接受其册封或管辖,成为其统治体系内的附属部分。例如,古代边疆部族政权依附中原王朝时,常被称为“附统”。
来源依据:《古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第394页“附”字“依附”义项下的历史文献例证;《中国历史大辞典》上海辞书出版社,“藩属制度”词条中关于附属关系的描述。
历史语境与权威性说明:
“附统”一词的使用多见于古代史籍与典章文献,强调严格的等级归属和主从秩序。其权威性建立在古代宗法制度(如周代分封制)和朝贡体系的政治实践基础上。现代汉语中该词已非常用词汇,但在研究中国古代政治史、社会制度史时仍具重要学术价值。理解该词需结合具体历史背景,避免脱离语境泛化使用。
“附统”是一个汉语词汇,其含义在不同语境中有细微差异,但核心意义可归纳如下:
指依附于特定规则或体系下的统一管理,强调对附属事物的整合与协调。例如在组织或制度中,对分散个体进行集中管理以维持整体运作(如清代保甲制度中,将零散户归属到十家长管辖)。
主要用于描述层级管理结构,常见于古代行政制度或现代组织架构中。例如:
该词现代使用频率较低,更多出现在历史文献或特定专业领域。如需更详细考证,可参考《福惠全书》等古籍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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