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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诉才处理的意思、告诉才处理的详细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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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诉才处理的解释

某些犯罪行为须由被害人向法院告诉,法院才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的原则。我国刑法规定,侮辱罪、*********(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除外),虐待家庭成员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除外),都是告诉才处理的犯罪。并规定,如果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而无法告诉,人民*********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

词语分解

专业解析

"告诉才处理"是一个法律术语,指某些刑事案件必须由被害人、法定代理人或其他特定告诉权人主动向司法机关提出控告,司法机关才会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若无人告诉,司法机关通常不予主动干预。其核心特征包括:

  1. 告诉主体的特定性

    有权提出告诉的主体通常为被害人本人。若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其近亲属或人民检察院可代为告诉。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八条规定:"本法所称告诉才处理,是指被害人告诉才处理。如果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

  2. 适用罪名的法定性

    我国刑法明确规定了五类告诉才处理的犯罪:

    • 侮辱罪、诽谤罪(刑法第246条,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刑法第257条,致被害人死亡除外);
    • 虐待罪(刑法第260条,致被害人重伤或死亡除外);
    • 侵占罪(刑法第270条)。

      这些罪名多涉及个人隐私、家庭关系或特定财产权益,公权力主动介入可能适得其反。

  3. 程序启动的被动性

    司法机关遵循"不告不理"原则。例如,在侵占罪中,即使公安机关明知他人财物被侵占,若被害人未主动告诉,不得立案侦查。这一设计体现了对被害人自主处分权的尊重,避免公权过度干预私权领域。

法律依据与权威参考

注:因法律条文及司法解释的官方链接需对应具体发布页面,此处仅标注来源机构。实际引用时建议链接至"中国人大网"刑法文本页及"最高人民法院网"司法解释库。

网络扩展解释

“告诉才处理”是刑法中的一项特殊诉讼原则,指特定类型的刑事案件需由被害人主动向司法机关提出控告,司法机关才会启动追诉程序。以下是详细解释:

一、基本定义

根据,该制度包含两个核心要素:

  1. 被害人主动告诉:如侮辱罪、诽谤罪等案件,需被害人自行向法院提起诉讼,司法机关才会介入;
  2. 自愿放弃不追责:若被害人选择不告诉,则国家不主动追究刑事责任(但存在例外情形)。

二、法律依据

《刑法》第九十八条明确规定了该制度(),同时分则条款如第二百四十六条(侮辱诽谤罪)也具体应用这一原则。

三、适用范围

主要涉及5类罪名():

  1. 侮辱罪、诽谤罪
  2.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未致人死亡)
  3. 虐待罪(未致被害人重伤/死亡)
  4. 普通侵占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四、例外情形

以下情况无需被害人告诉即可追责():

  1. 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如网络诽谤引发公共秩序混乱)
  2. 造成重大人身伤害(如虐待致重伤/死亡)
  3. 被害人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时,检察院或近亲属可代为告诉

五、法律程序特点

遵循“不告不理”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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