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见“ 包公 ”。
"包青天"是汉语中具有特殊文化内涵的专有名词,其含义可从以下三个维度解析:
一、历史人物本义 指北宋名臣包拯(999-1062),字希仁,庐州合肥人。作为中国历史上著名的清官典范,《宋史·包拯传》记载其"性峭直,恶吏苛刻",因面如黑铁、执法严明被百姓尊称为"包青天"(来源:《二十四史·宋史》)。其任职开封府尹期间,创立"正门开衙"制度,允许百姓直诉冤情,形成"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的民间口碑(来源:中华书局《包孝肃公奏议集》)。
二、文学形象延伸 元代杂剧《陈州粜米》首次将包拯艺术化为"日断阳间夜断阴"的超现实司法象征,明代《龙图公案》确立其"青天"文化符号地位。这种文学塑造使"包青天"突破历史原型,成为跨越时空的司法公正图腾(来源:上海古籍出版社《元明戏曲中的清官文化研究》)。
三、现代语义演变 《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将"包青天"定义为:"借指公正严明的司法官员"。该词在现代语境中常作为偏正短语使用,如"当代包青天",既保留历史人物的廉洁内核,又赋予其与时俱进的法治精神内涵(来源:商务印书馆《现代汉语词典》)。
“包青天”是对北宋名臣包拯(999-1062)的尊称,其含义可从以下角度解析:
一、词源与基本含义 “包青天”由“包公”演变而来,“青天”原指晴朗的天空(),后引申为比喻清正廉明的官员。此称号最早见于民间对包拯的赞誉,因其执法公正、不畏权贵,百姓视其为“拨云见日”的象征( )。
二、历史背景与文化意义
三、现代文化影响 在戏曲、影视作品中(如1993年电视剧《包青天》),包拯形象被艺术化,增加了“月牙胎记”“三口铡刀”等虚构元素,但其核心精神仍基于历史记载( )。
注:包拯谥号“孝肃”,其真实形象与民间传说存在差异。据《宋史》记载,他并非“黑面”,而是白面文官,铁面无私的个性使其获得“阎罗包老”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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