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政绩优异。《后汉书·黄琬传》:“旧制,光禄举三署郎,以高功久次才德尤异者为茂才四行。”
(2).道教法师的专名。在举行宗教仪式时高座居中,在道士中被认为道功最高,故称。《初刻拍案惊奇》卷十七:“北城居民相约纠众在於 张道者 庵内启建黄籙大醮一坛,礼请 任道元 为高功主持坛事。” 明 陶宗仪 《辍耕录·降真香》:“道家者流,为人典行醮事,曰高功。” 余嘉锡 《论学杂著·读已见书斋随笔·高功》:“旧时以道士之主斋醮者为高功。”
高功(gāo gōng)是道教斋醮科仪中的核心职称,特指法事中地位最高、主掌仪式的法师。其释义可从以下角度展开:
“高”喻道行高深,“功”指功法修为,合称凸显其宗教职能的权威性。此称最早见于南北朝道教典籍,如《洞玄灵宝三洞奉道科戒营始》载:“高功法师,当精熟玄文,通彻科戒。”
道教斋醮制度规范化过程中,“高功”作为三法师(高功、都讲、监斋)之首,确立于灵宝派科仪。唐代《太上黄箓斋仪》明确其职责为“总领法事,宣科说戒”。
全真派《全真清规》规定,高功需经十年以上修炼,通晓《玉皇经》《度人经》等核心经典,并掌握步罡踏斗、掐诀念咒等秘传技法。
主持开坛、请圣、化表等关键环节,代表人与神明沟通,如当代《道教仪范》载:“高功如仪行法,代天宣化,济度幽冥。”
《道门十规》强调高功需“内炼金丹,外通法箓”,兼具心性修养与法术传承(《道藏》第32册)。
穿绛衣、戴五老冠,执朝简、宝剑或如意,象征“代天尊行法”。其唱诵经文称“宣科”,需依《玉音法事》古谱传承(《中华道藏》第44册)。
传统社会中为皇室、民间主持祈禳、超度,如《明史·礼志》载嘉靖年间“命高功法师建金箓大醮”。
(注:古籍原文可于“中国哲学书电子化计划”等学术平台核查,现代著作需查阅出版社官方文献。)
“高功”一词在不同语境中有两个核心含义,分别源于历史文献和道教文化:
指政绩优异或功绩显著。这一用法最早见于《后汉书·黄琬传》,描述官员选拔时以“高功久次才德尤异者”为标准,强调长期积累的卓越政绩和才能。
作为道教法师的专称,特指在宗教仪式中担任核心角色的高阶道士:
少数现代语境中,“高功”可能被引申为形容技艺高超或成就突出,例如武术修炼或学术领域(如、8提及),但此用法非传统主流,需结合具体上下文判断。
提示:若需进一步了解道教仪式或历史用例,可参考《后汉书》《初刻拍案惊奇》等文献,或查阅道教科仪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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