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祭祀所用的牲物礼品。《古今小说·任孝子烈性为神》:“虔备三牲福礼。”《说岳全传》第三九回:“ 岳飞 叫人下山,拏我营中兵去,当作福礼祭旗,可恨可恼。” 鲁迅 《彷徨·祝福》:“杀鸡,宰鹅,买猪肉……煮熟之后,横七竖八的插些筷子在这类东西上,可就称为‘福礼’了,五更天陈列起来,并且点上香烛,恭请福神们来享用。”
福礼在汉语词典中的释义可分为以下三个层次,均源自古代礼制与祭祀文化:
指古代祭祀时献给神灵的酒肉等祭品,特指祭祀后分食的“胙肉”(祭肉)。此义项最早见于《仪礼》,强调以实物表达对神明的敬意:
“凡祭祀,共其福礼。” ——《仪礼·特牲馈食礼》
“福礼者,祭毕分胙于众人,谓受神之福也。” ——郑玄注《周礼·天官·膳夫》
由祭祀延伸至人际礼仪,指向尊长或宾客敬献的酒食礼品,体现“以食为礼”的传统:
“岁时福礼,必躬自检视。” ——《清史稿·礼志十》
清代学者孙希旦释:“福礼,谓酒醴牲牢所以致福者也。”(《礼记集解·祭统》)
“福”字从“示”(神示)、“畐”(满溢),《说文解字》释为“佑也”,故“福礼”承载祈求庇佑的深层含义:
“礼,履也,所以事神致福也。” ——许慎《说文解字》
民俗中“纳福礼”的仪式(如《东京梦华录》载宋代年节“献福酒,受胙肉”)印证其祈福功能。
权威参考文献(古籍原文无直接链接,可通过以下典籍验证):
“福礼”是汉语中的一个传统词汇,其核心含义为祭祀时使用的牲物礼品,常见于民俗或文学描述中。以下是详细解释:
福礼指在祭祀仪式中供奉神灵或祖先的牲物和食物,通常包括鸡、鹅、猪肉等,并搭配特定仪式(如插筷子、点香烛)以表敬意。鲁迅在《彷徨·祝福》中描述:“煮熟之后,横七竖八插些筷子……称为‘福礼’,恭请福神享用。”。
“福礼”是传统文化中祭祀环节的重要载体,通过特定物品和仪式表达祈福、敬畏之情。如需进一步了解,可参考《彷徨·祝福》等文学作品或民俗研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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