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俘获抢劫。《旧唐书·李密传》:“入 东都 ,俘掠居人,烧 天津桥 。”《资治通鉴·唐高祖武德二年》:“时 河东 州县,俘掠之餘,未有仓廪,人情恇扰,聚入城堡,徵敛无所得,军中乏食。”《新五代史·杂传·孟方立》:“ 晋 数遣 李存孝 等出兵以窥 山东 ,三州之人俘掠殆尽,赤地数千里,无復耕桑者累年。”
“俘掠”是由“俘”和“掠”两个语素构成的合成词,其核心含义指战争中通过暴力手段捕获人口并抢夺财物。根据《汉语大词典》释义,“俘”特指战斗中活捉敌方人员(《汉语大词典·人部》),而“掠”则强调强行夺取的行为(《汉语大词典·手部》)。两者组合后构成动补式复合动词,完整表达“掳获人口且劫掠物资”的双重行为。
该词在历史文献中高频出现,如《左传·僖公二十八年》记载晋军“俘掠诸侯”,《资治通鉴·唐纪》描述安史叛军“每破一城,俘掠无遗”,均印证其特指军事征服过程中的系统性掠夺行为。从语义演变观察,古代词义侧重物质掠夺(《古代汉语词典》第5版),近现代则强化了对人身自由的剥夺内涵(《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
在语用层面,“俘掠”属于书面语体,多用于历史叙述或军事研究领域,与口语中“抢劫”“绑架”形成语体差异。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当代国际法已明确禁止战时俘掠平民的行为,此概念现主要作为历史研究术语存在(《战争法公约》第一章第三条)。
“俘掠”是一个古代汉语词汇,主要用于描述战争或冲突中“俘虏人口”并“劫掠财物”的双重行为。以下是详细解释:
基本释义
该词由“俘”(俘虏)和“掠”(抢夺)组成,指在军事行动中既捕获敌方人员,又抢夺财物资源的行为。例如《旧唐书》记载李密军队“入东都,俘掠居人,烧天津桥”,体现了对平民的掳掠。
历史语境
常见于史书对战争暴行的描述,如《资治通鉴》提到唐初河东地区因战乱“俘掠之餘,未有仓廪”,导致民生凋敝,反映了其破坏性。
与相似词的区别
现代使用
该词现已罕用,多出现在历史文献或学术研究中,需结合具体语境理解其双重含义。
如需进一步考证,可参考《旧唐书》《资治通鉴》等原始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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