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调的意思、夫调的详细解释
夫调的解释
一种按丁口征收织物的赋税。 宋 蔡絛 《铁围山丛谈》卷一:“免夫者,谓 燕山 之役,天下应出夫调,今但令出免夫钱而已。”
词语分解
- 夫的解释 夫 ū 旧时称成年男子:渔夫。农夫。万夫不当之勇。 旧时称服劳役的人:夫役。拉夫。 〔夫子〕a.旧时对学者的称呼;b.旧时称老师;c.旧时妻称夫;d.称读古书而思想陈腐的人。 与妻结成配偶者:丈夫。夫
- 调的解释 调 (調) à 安排处置:调令。调用。调度(?)。调动。调任。调防。调兵遣将。 访查了解:调查。调研。 音乐上高低长短配合和谐好听的一组音,字音的高低升降:调子。调号。调式。腔调。曲调。大调。小调。南
专业解析
夫调是中国古代赋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特指以成年男性(丁男)为基础征收的实物税赋,主要形式为缴纳绢(丝织品)和绵(丝绵)。其核心含义与制度特征如下:
一、核心释义
指唐代前期在均田制基础上,按丁男数量征收的实物税赋。具体包括:
- “调”的本义:指按户征收的绢、绵等实物税。
- “夫”的含义:指承担赋役的成年男子(丁男)。
- 合称“夫调”:强调此税项以丁男为征收对象和计量单位,每丁需缴纳定额的绢、绵等物品。其征收标准与田租(租)、力役(庸)共同构成“租庸调”制的主体《汉语大词典》(上海辞书出版社)、《辞源》(商务印书馆)。
二、历史背景与制度特征
- 制度基础:夫调是“租庸调制”的核心组成部分,该制度在唐前期(约公元619年至780年)实行,与均田制相配套。均田制授予丁男土地,丁男则承担租(粟米)、庸(力役或代役绢)、调(绢绵)的纳税义务《中国历史大辞典·隋唐五代史》(上海辞书出版社)。
- 征收标准:以“丁”为单位征收,而非按户或按资产。例如,唐代规定每丁每年需缴纳“绢二丈、绵三两”或布二丈五尺、麻三斤(根据当地物产而定),此即为“调”的定额《新唐书·食货志》、《唐六典·户部尚书》。
- 实物形态:夫调征收的是实物,主要是家庭手工业产品——绢、绵(丝织品产区)或布、麻(非丝织品产区),这反映了当时自然经济占主导地位的社会经济形态《中国经济通史·隋唐五代卷》(经济日报出版社)。
- 与“租庸”的关系:
- 租:按丁征收的谷物(如粟)。
- 庸:丁男每年需服的力役(通常为20日),若不服役则需缴纳绢或布代役(“输庸代役”)。
- 调:即夫调,按丁征收的绢、绵或布、麻。
三者合称“租庸调”,共同构成国家的主要财政收入《文献通考·田赋考》。
三、意义与演变
夫调制度体现了唐前期“以丁身为本”的赋税原则,其相对稳定的定额征收在初期有利于恢复生产和社会稳定。然而,随着土地兼并加剧、均田制破坏和人口流移,按丁征收的租庸调(包括夫调)逐渐难以执行,最终在唐德宗建中元年(公元780年)被以资产为征收标准的“两税法”所取代《中国赋税史》(中国税务出版社)。
主要参考来源:
- 《汉语大词典》(上海辞书出版社) - “夫调”词条释义。
- 《辞源》(商务印书馆) - “调”字相关义项及历史背景。
- 《新唐书·食货志》 - 记载唐代租庸调的具体征收标准。
- 《唐六典·户部尚书》 - 记载唐代赋役制度。
- 《文献通考·田赋考》 - 系统梳理历代田赋制度,包括租庸调。
- 《中国经济通史·隋唐五代卷》(经济日报出版社) - 分析唐代社会经济结构与赋税制度。
- 《中国赋税史》(中国税务出版社) - 阐述中国古代赋税制度的演变,重点分析租庸调制及两税法改革。
- 《中国历史大辞典·隋唐五代史》(上海辞书出版社) - “租庸调制”、“均田制”等相关词条。
网络扩展解释
“夫调”是中国古代的一种赋税制度,具体解释如下:
一、基本定义
“夫调”指按成年男子(丁口)征收织物的赋税制度,主要征收布帛等纺织品。其名称由“夫”(成年男子)和“调”(征收纺织品)组合而成。
二、历史背景与特点
-
起源与实施
该制度在宋代文献中明确记载,如《铁围山丛谈》提到宋徽宗时期的燕山之役中,原本要求百姓服劳役(出夫),后改为缴纳“免夫钱”代替实物赋税。
-
征收方式演变
从最初直接征收纺织品,逐渐发展为允许以钱代物,反映了赋税货币化的趋势。
三、字义分解
- 夫:指成年男子或服劳役者。
- 调:此处读作diào,指按标准征收的赋税项目。
四、相关例证
宋代蔡绦记载:“免夫者,谓燕山之役,天下应出夫调,今但令出免夫钱而已。”说明该制度在特定时期可灵活调整。
注:该词属于历史专业术语,现代汉语中已不再使用。如需进一步考证,可查阅《宋史·食货志》等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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