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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图户的意思、佛图户的详细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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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图户的解释

北魏 时受佛寺奴役的民户。又名“寺户”。《魏书·释老志》:“又请民犯重罪及官奴以为佛图户,以供诸寺扫洒,岁兼营田输粟。”参见“ 僧祇户 ”。

词语分解

专业解析

佛图户,亦称“寺户”,是中国南北朝时期北魏政权统治下出现的一种特殊户籍类型,专指依附于佛教寺院、为寺院提供劳役或承担特定赋役的人口。其核心含义可从以下角度解析:

一、定义与性质

佛图户源于北魏僧官制度(如“沙门统”昙曜的奏请),是由官府将重罪犯、官奴婢或战俘等特定人群划拨给寺院管辖的依附人口。他们不属于国家编户齐民,而是寺院的私有劳动力,主要从事寺院土地的耕作、土木修建及日常杂役,地位低于平民,接近农奴性质。其名称中的“佛图”(梵语Buddha音译,指佛陀或佛寺)直接体现了与佛教寺院的隶属关系。

二、历史背景与职能

北魏太武帝灭佛后,文成帝复兴佛教,为保障寺院经济来源,于和平年间(460-465年)正式设立佛图户制度。据《魏书·释老志》记载:“昙曜奏:平齐户及诸民,有能岁输谷六十斛入僧曹者,即为‘僧祇户’,粟为‘僧祇粟’……又请民犯重罪及官奴以为‘佛图户’,以供诸寺扫洒,岁兼营田输粟。” 佛图户需无偿承担寺院的清洁、耕作及纳粮任务,成为支撑寺院经济的重要基础。

三、社会地位与消亡

佛图户与“僧祇户”(向寺院纳粟的佃农)共同构成北魏寺院经济的依附阶层,但佛图户身份更低,世代相袭,未经寺院允许不得脱籍。随着北魏分裂和隋唐时期均田制推行,寺院依附人口逐渐被纳入国家户籍管理系统,佛图户制度至北朝末期逐渐消亡,其职能部分被唐代的寺户、常住百姓等取代。

四、学术界定

汉语词典释义强调其作为“南北朝时北魏僧寺管辖的罪役户”(《汉语大词典》) 的历史属性。现代研究指出,佛图户是佛教中国化进程中,政权与宗教结合产生的特殊社会群体,反映了中古寺院经济的封建依附关系(参见王永平《中古佛教寺院经济研究》)。


来源说明

本文释义综合参考以下权威文献:

  1. 《魏书·释老志》(中华书局点校本)
  2. 《汉语大词典》(汉语大词典出版社)
  3. 王永平《中古佛教寺院经济研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4. 唐长孺《魏晋南北朝隋唐史三论》(武汉大学出版社)

网络扩展解释

“佛图户”是北魏时期的一种特殊户籍制度,具有历史和社会双重含义。以下是详细解释:

1.历史背景与定义

佛图户是北魏政权为佛教寺院设立的役户,主要由重罪犯和官奴构成,隶属于寺院管理。这一制度在文成帝时期确立,目的是为寺院提供稳定的劳动力。

2.职责与义务

佛图户需承担寺院内的杂役,包括清扫、耕种寺田及缴纳粮食等。他们的人身自由受到限制,需终身服务于寺院,且不再向国家缴纳赋税或服役。

3.社会属性

佛图户与“僧祇户”并列为北魏寺院经济的重要劳动力来源,但地位更低,等同于寺院私属的贱民阶层。北周武帝灭佛后,佛图户被废除,恢复为普通民户。

4.其他可能的解释

部分现代释义提到,佛图户也被引申为“表面虔诚信佛、实际作恶”的伪善者。但这一用法多见于非学术语境,需结合具体文献判断。

资料来源

以上内容综合自历史典籍《魏书·释老志》及相关研究()。若需了解更完整的制度演变,可查阅佛教经济史相关论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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