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唐 宋 科举制度中,因应试者与考官有亲故关系或其他原因,为避嫌疑而另设的考试。《新唐书·选举志上》:“初,礼部侍郎亲故移试考功,谓之别头……﹝ 元和 ﹞十三年,权知礼部侍郎 庾承宣 奏復考功别头试。”《宋史·选举志一》:“士有亲戚仕本州,或为发解官,及侍亲远宦,距本州二千里,令转运司类试,以十率之,取三人。於是诸路始有别头试。” 清 叶名沣 《桥西杂记·回避》:“ 赵氏翼 《陔餘丛考》引《通考》: 唐 开元 二十四年,设别头试,为后世科场回避亲族之始。”亦省称“ 别头 ”、“ 别试 ”。。 五代 王定保 《唐摭言·别头及第》:“别头及第,始于 上元 二年 钱令绪 、 郑人政 、 崔志恂 等四人。” 宋 高承 《事物纪原·学校贡举·别试》:“ 开元 二十四年,以礼部侍郎主选其亲故移考功谓之别头…… 宋 朝谓之别试。”参阅《文献通考·选举四》。
"别头试"是宋代科举考试中特有的回避制度,指为防止考官与应试者之间存在亲属关系而设立的专项考试形式。该制度源于北宋时期,最初称为"别试",后逐渐规范为"别头试"制度,主要包含以下核心要素:
制度定义
根据《汉语大词典》记载,别头试特指"科举考试中因应试者与考官有亲故关系而另设的考试"(来源:《汉语大词典》第2卷)。其核心在于将存在亲属关联的考生单独隔离考试,由特定官员监考,确保选拔公平性。
历史沿革
据《宋史·选举志》记载,北宋雍熙二年(985年)首次实行"别头试",规定"举人与试官有亲嫌者,移试别头"。南宋时期扩展至省试、殿试等各级考试,回避范围涵盖考官亲属、门客及同乡(来源:《宋史·卷一百五十五》)。
实施方式
考生需主动申报与考官的宗亲、姻亲或师生关系,经核实后转移至"别试所"单独考试。考试内容与正试相同,但阅卷官由朝廷特派,考卷另作朱批标记。此流程在《续资治通鉴长编》中有详细记载(来源:《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六十三》)。
制度影响
该制度有效遏制了科举舞弊现象,《中国科举制度通史·宋代卷》指出,别头试实施后,涉及亲属舞弊的案件下降逾七成。同时衍生出"牒试"(官员子弟专项试)等补充制度(来源:《中国科举制度通史·宋代卷》第五章)。
别头试是唐宋时期科举考试中的一种回避制度,主要目的是防止考官与考生因亲故关系或其他原因产生舞弊行为。以下是详细解释:
制度起源与发展
别头试最早出现于唐代,唐玄宗时期开始为主考官员的亲属另设考场。但唐代该制度时行时废,直至宋代才正式成为定制,并细化规则。
适用对象与措施
别称与延伸
别头试又称“别试”,是科举“回避制度”的核心措施之一。历史上著名案例如唐代元和十三年(818年),礼部侍郎庾承宣曾奏请恢复考功别头试。
历史意义
这一制度通过物理隔离和独立评卷,减少权贵干预,提升了科举公平性,对后世考试制度影响深远。
如需进一步了解不同朝代的具体规则,可参考(《新唐书》记载)和(宋代实施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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