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秦二世 二年七月,丞相 李斯 因遭奸人诬陷,论腰斩 咸阳 市。临刑谓其中子曰:“吾欲与若復牵黄犬俱出 上蔡 东门逐狡兔,岂可得乎!”事见《史记·李斯列传》。后以“东门黄犬”作为官遭祸,抽身悔迟之典。 南朝 陈 徐陵 《梁贞阳侯重与王太尉书》:“东门黄犬,固以长悲; 南阳 白衣,何可復得!” 明 陈汝元 《金莲记·廷谳》:“做不得醉 陶潜 霜篱酒巵,拚则个笑东门黄犬难携。”亦作“ 东门逐兔 ”。 清 钱谦益 《次韵何慈公岁暮感事》之二:“南海骑麟真漫浪,东门逐兔枉悲酸。”
"东门黄犬"是源自《史记·李斯列传》的典故成语,典出秦朝丞相李斯被诬谋反临刑前的悲叹:"吾欲与若复牵黄犬俱出上蔡东门逐狡兔,岂可得乎!"该典故通过李斯对往日与儿子牵黄犬出城狩猎的追忆,隐喻仕途险恶与人生无常的深刻哲理。
从语义结构分析,"东门"特指李斯故乡上蔡县的东城门,承载着平民生活的记忆符号;"黄犬"既是具象的猎犬形象,也象征着未被权力异化的本真生命状态。二者组合构成强烈对比意象,折射出封建官僚体制下文人士大夫"入世则危,归隐无门"的生存困境。
该成语在《汉语成语大词典》中释义为"官场遭祸,抽身悔迟",常用于表达对权位追逐的反思。明代张岱《夜航船》评注此典"字字凝血,声声断肠",清代赵翼《廿二史札记》则将其列为"秦政酷烈之镜鉴"。现代语言应用中,多用于历史评论文本或政论文章,作为反思权力异化的典型意象。
“东门黄犬”是一个源自历史典故的成语,其含义和用法如下:
该成语出自《史记·李斯列传》。秦朝丞相李斯因遭赵高诬陷谋反,被秦二世下令腰斩于咸阳。临刑前,李斯对儿子感叹:“吾欲与若复牵黄犬俱出上蔡东门逐狡兔,岂可得乎!”表达了对过往平凡生活的怀念,以及身陷官场祸患、悔之晚矣的悲凉。
比喻为官者因权势斗争或政治灾祸而遭难,最终追悔莫及,强调“抽身已迟”的无奈与警示意义。
南朝陈徐陵《梁贞阳侯重与王太尉书》中曾用:“东门黄犬,固以长悲;南阳白衣,何可复得!”,通过对比强化了悔恨之情。
如需进一步了解李斯生平或《史记》相关记载,可参考权威历史文献或词典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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