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颁布常典。《文选·张衡<东京赋>》:“乃营三宫,布政颁常。” 薛综 注:“颁,布也。常,旧典也。”
“颁常”是一个较为古雅的汉语词汇,在现代汉语中使用频率较低,其核心含义可以从字义和古代用法来理解:
基本释义: “颁常”意指颁布常法、公布常规。“颁”指发布、公布、分发;“常”指恒久不变的法则、规范、常规。合起来就是指将国家或社会需要长期遵循的法令、制度、礼仪规范等正式公布于众,使其成为普遍遵守的准则。
出处与语境: 该词多见于古代典籍,尤其与典章制度、礼法颁布相关。例如,在描述古代君王或官府制定并推行国家根本性法规、礼仪制度时,会用到“颁常”。它强调的不是临时性的命令,而是具有普遍性和持久性的规范的确立与公开宣告。 例如,《周礼》等记载古代官制的典籍中,虽未必直接出现“颁常”一词,但其精神体现在“大司徒之职,掌建邦之土地之图…而施十有二教焉”这类记载中,即设立并颁布教化民众的常规法则。
用法特点:
“颁常”是一个源自古代汉语的词汇,意为颁布恒常的法则或规范。它特指官方(尤其是最高统治者或中央政府)将需要社会长期、普遍遵守的根本性制度、礼仪或法令正式公布于世的行为,体现了古代社会建立和维护秩序的一种重要方式。
参考来源:
“颁常”是一个古汉语词汇,其含义和用法如下:
颁常(bān cháng)指颁布常典,即公布或施行长期遵循的典章制度。该词由“颁”(发布)和“常”(固定、常规)组合而成,强调对传统或既定规范的正式推行。
这一词汇最早见于东汉张衡的《东京赋》:“乃营三宫,布政颁常。” 薛综注:“颁,布也;常,旧典也。” 此句描述帝王建立宫室、颁布政令和典章制度的过程。
若需进一步了解古文用例或典章制度背景,可参考《东京赋》原文及相关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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