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oll tax] 人头税
人口税。《宋史·尤袤传》:“ 袤 得 臺州 ,州五县。有丁无产者输二年丁税,凡万有三千家。”
丁税是中国古代按人口征收的一种赋税,又称“人头税”或“丁赋”。其核心含义如下:
根据《汉语大词典》释义,丁税指“按人丁所征的税”,即政府以成年男子(丁)作为计税单位征收的货币或实物税。古代通常将16至60岁的男性编为“丁”,作为承担赋役的主体。征收标准以“丁”的数量为基础,与土地、财产无关,具有强制性人头税性质。
起源与发展
丁税制度可追溯至秦汉时期的“口赋”“算赋”,唐代实行“租庸调”制时,“庸”即为丁役的代役税。宋代演变为“丁钱”或“丁米”,明代纳入“一条鞭法”改革,部分摊入田赋征收。
清代变革与废止
清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推行“滋生人丁,永不加赋”政策,固定丁税总额;雍正时期全面实施“摊丁入亩”,将丁税并入土地税征收,标志人头税制度终结。这一变革减轻了无地贫民的负担,是中国赋税史上的重大转折。
丁税作为封建税制的核心组成部分,长期加重了底层民众的生存压力。其废止反映了税制从“以丁为本”向“以资产为本”的进步,对现代财税制度的公平性设计仍有借鉴意义。当代汉语中,“丁税”一词主要用于历史语境,指代古代特定税种。
参考资料:
丁税是中国古代以成年男性(丁)为征收对象的人口税,在不同历史时期有不同名称和征收形式。以下是综合多个来源的详细解释:
基本定义
丁税又称"丁赋""丁钱""身丁钱",是国家按户籍登记的成年男性人口征收的税种。主要针对16-60岁男性,与土地税共同构成古代主要税源。
历史演变
征收特点
社会影响
这种税制导致贫困家庭负担加重,明代"一条鞭法"和清代"摊丁入亩"改革后,丁税逐渐并入土地税,最终被废除。
注:如需具体朝代案例或税制演变细节,可参考《宋史·食货志》等史料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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