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乐名。《后汉书·明帝纪》:“﹝ 永平 三年﹞秋八月戊辰,改大乐为大予乐。”《文选·颜延之<三月三日曲水诗序>》:“《大予》协乐,上庠肆教。” 刘良 注:“《大予》,乐名。”《宋书·臧质传》:“自恣丑薄,罔知涯涘,干謁陈闻,曾无纪极,请乐穷《大予》之英,求器尽官府之选。”
"大予"是一个较为生僻的古代汉语词汇,其核心含义与古代乐官制度相关。以下是基于权威汉语词典及古籍文献的详细解释:
大予(dà yǔ)
指古代掌管宫廷雅乐(用于祭祀、朝会等重大典礼的音乐)的官职或机构名称,即大予乐的简称。
字义分解:
《后汉书·百官志》记载:
东汉明帝永平三年(公元60年)设立“大予乐令”一职,隶属太常寺,负责宫廷雅乐演奏与礼仪教化。其职能包括制定乐章、管理乐工、主持祭祀乐舞等。
来源:《后汉书·卷三十五·百官志二》
(原文:“大予乐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伎乐。凡国祭祀,掌请奏乐……”)
《康熙字典》引《释名》释义:
“予”字在古汉语中可假借为“乐”,故“大予”即“大乐”,象征国家最高等级的礼乐制度。
“大予”作为独立词汇在现代汉语中已不再使用,仅见于研究古代职官、礼乐制度的文献中。其含义需结合历史语境理解,不可与现代词汇混淆。
(注:因“大予”属生僻古语词,未收录于在线通用词典,故引用来源以权威古籍及专业辞书为准。)
“大予”一词的含义可从历史官职和现代引申义两个层面解析,具体如下:
起源与职能
“大予”最初为乐名,西汉称《大乐》,东汉明帝永平三年(公元60年)改称《大予乐》,并设“大予乐令”一职,隶属太常寺,秩六百石。其职责包括掌管宫廷音乐、祭祀奏乐及宴会用乐次序,是古代礼乐制度的重要官职。
文献依据
《后汉书·明帝纪》记载:“改大乐为大予乐”,《宋书》中也提到“请乐穷《大予》之英”,均印证其作为礼乐体系的核心地位。
基本含义
现代汉语中,“大予”可作成语使用,意为“慷慨给予、大量施予”,强调无私且丰厚的馈赠行为。
使用场景
多用于形容个人或组织在物质、精神层面的慷慨援助,例如:“他大予相助,解了燃眉之急。”
如需查阅完整文献或不同语境用例,可参考《后汉书》《宋书》等古籍,或现代词典中的成语释义。
霸轨搏手无策肠绝搀逐崇坟传説大辩不言档案馆觝击斗变法度纷繁芙蓉篙师搁楼肱被贯属归告寒踬恍疑秽俗讲目见示角槎结疤界练矜己自饰九命久湮军爵料选戾夫利喙庐僥缅怀明镜沐露梳风平面角抢攻切麪朊脯睿岳删着圣君贤相升没失之毫厘,差之千里首禾说彻梳妆打扮同心僇力脱缁土性万贯家私慰抚委运无拘无束乌昧草下得去下火消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