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泼妇;恶妇人。《中国法制报》1984.6.4:“这个目无法纪的刁妇丧尽天良,太狠毒了。”
“刁妇”是汉语中一个带有贬义色彩的复合词,通常指性格泼辣、行为刁钻且不讲道理的女性。《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将其定义为“惯用狡猾或蛮横手段为难他人的妇女”,强调其行为特征中的“刁”字所包含的狡诈与难缠属性。
从构词角度分析,“刁”原指狡诈、无赖,如《说文解字》中释为“悍也”;“妇”指成年女性,二者组合后形成特定语义指向。《汉语大词典》收录该词时特别注明其常见于古代白话小说,多用于描述市井环境中“撒泼耍赖、胡搅蛮缠”的女性形象。
在具体语境中,“刁妇”既可作名词单独使用(如“这个刁妇当街叫骂”),也可组成“刁妇行径”“刁妇作派”等短语。值得注意的是,该词在现代汉语中使用频率逐渐降低,因其带有性别刻板印象色彩,多出现在特定文学描写或口语化表达中。
主要参考资料:
“刁妇”是一个汉语词汇,其含义可从以下角度详细解析:
指泼辣蛮横、心机深重的女性,通常带有贬义,具体包括:
在书面或正式场合使用时,需结合上下文判断是否恰当,避免过度泛化或性别刻板印象。如需中性表达,可替换为“性格强势”“善于谋略”等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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