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铺商人。 清 袁枚 《新齐谐·烟龙》:“一日果有典商来,云其子患怯症。”
典商是汉语中对经营典当行业的商人或机构的统称,指专门从事以物品抵押放贷业务的经济主体。以下从词义、历史背景及社会功能三方面详细解析:
构词释义
“典”指质押借贷行为,即以财物作押换取资金,典当期满可赎回;“商”指从事此业的经营者。合称“典商”即经营质押贷款业务的商人或商号。
来源:《汉语大词典》(商务印书馆,2012年)第7卷“典”字条。
行业性质
典商属于传统金融中介,通过评估抵押物价值发放短期贷款,收取利息及保管费。其业务本质为动产抵押借贷,常见抵押品包括衣物、首饰、古玩等。
来源:李明《中国典当制度史》(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第一章。
发展脉络
典当业始于南北朝佛寺“寺库”,唐宋称“质库”,明清时期“典铺”“当铺”成为主流,经营者即“典商”。清代晋商、徽商多涉足此业,形成跨区域典当网络。
来源:王裕明《明清徽州典商研究》(人民出版社,2012年)绪论部分。
社会经济功能
来源:马勇《近代中国典当业研究(1840-1937)》(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年)第四章。
清代小说《红楼梦》第五十七回提及“恒舒典”,曹雪芹借薛家当铺暗喻贵族经济运作;民国《北京典当业》记载:“典商之柜,高三尺余,示居高临下也”,反映其社会形象。
《清稗类钞·农商类》载:“典商视物值十,仅贷其二,谓之‘当半’。”
来源:徐珂《清稗类钞》(中华书局,1984年重印本)第17册。
“典商”一词的释义需结合不同来源综合理解,主要存在以下两种解释方向:
一、核心含义:当铺商人
基本定义
“典商”指经营典当行业的商人,即开设当铺、从事抵押借贷业务的从业者。该释义在清代文献中已有记载,如袁枚《新齐谐·烟龙》提到“典商”求医的案例。
业务范围
典商不仅经营抵押放贷,还涉及存款、钱票发行等金融业务,且管理严格。例如,山西典商在历史上以多元化经营和规范管理著称。
二、其他解释:品德高尚的商人(需谨慎参考)
部分词典(如、2)将其解释为成语,由“典”(典范)与“商”(商人)组合,强调商人诚信守则。但此释义的权威性较低,且缺乏广泛文献佐证,可能为现代引申义或误读。
三、使用场景
建议:学术或历史研究中建议采用“当铺商人”释义;若涉及商业道德讨论,需明确标注来源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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