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ocal self-government] 地方事务由某个划分的地方政区自己管理(区别于中央政府对这一地区的管理)
地方自治是指在一定区域内,地方居民通过自主组织的治理机构,在宪法和法律框架下独立管理本地公共事务的政治制度。其核心要点如下:
核心定义
地方自治强调地方政区在法律授权范围内自主管理事务,与中央政府的集中管理形成区别。地方政府通过选举产生自治机关,利用本地资源处理公共事务。
制度特点
历史起源
地方自治概念最早可追溯至古罗马时期的自治邑,以及中世纪英国的自治市。例如,英国自治市拥有独立的司法和行政特权。
现代意义
作为现代国家治理的基石,地方自治平衡了中央统一与地方多样性,提升治理效率。中国近代孙中山的民权主义思想也将其作为重要实践内容。
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国家的制度模式或历史案例,可参考上述来源中的详细论述。
地方自治是指中央政府授予地方政府在特定范围内自主行使管理权力的制度。这种制度允许地方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和需求来制定政策和法规。
地方自治的拆分部首是土,笔画数为3。
地方自治一词最早来源于日本。日本在19世纪末受到西方先进国家的启发,开始实行地方自治制度,这一概念逐渐传入中国。
地方自治的繁体字为「地方自治」。
地方自治的古时候汉字写法为「地方自治」。
该地区的地方自治机构积极推动经济发展。
地方自治的组词有地方政府、自治权、自治区等。
地方自治的近义词有地方分权、地方自主等。
地方自治的反义词为中央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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